世界卫生组织各成员代表关于共享甲型H1N1流感病毒毒株的谈判16日结束,由发达地区成员和发展中地区成员组成的两大阵营未达成协议。
双方争议焦点集中在,利用共享病毒样本研制出的疫苗,是平价提供给各成员,还是按普通药品模式申请专利。
世卫组织希望,世界各国实验室和各制药公司都能获取病毒样本,方便它们研制疫苗。
发展中成员希望以低廉价格获取疫苗,尤其是当发展中国家或地区提供病毒样本时。以美国为首的发达成员认为,应按药品的商业运作流程操作此事,为疫苗申请专利,确保制药公司有利可图。
各成员代表同意,将已经取得的成果和达成协议的主要障碍提交给下星期召开的世界卫生大会讨论。
类似争议早已有之。2006年,美国疾病控制和预防中心为一种新型流感疫苗申请专利,次年将其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登记。这种疫苗开发时使用了2005年获取的病毒基因,来自印度尼西亚一名H5N1型高致病性禽流感死者。印尼2007年拒绝继续共享禽流感病毒样本,除非发展中国家能得到低价获取疫苗的保证。(生物谷Bioo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