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5月,江西6名患者注射了江西博雅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所产免疫球蛋白后死亡事件轰动一时。事发后,南昌警方迅速立案侦查,很快将医药销售代表万建国列入犯罪嫌疑人之列,并进行车轮式刑讯逼供,致其死亡。今年6月,9名当事警察中,邓鸿飞等4人被检察机关分别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和刑讯逼供罪起诉,另外5人因“犯罪情节轻微”等被免予起诉。
7月1日,邓鸿飞等4名警察坐上南昌市人民法院的被告席。法院门外,被害人万建国的家属打出横幅抗议呼吁。庭审现场,万建国家属的代理律师对罪名认定和起诉对象均有异议,称“应该以故意杀人罪起诉9名涉案警察”。
一天半的庭审在激烈的辩论中结束,法官宣布择日宣判。
一去无回
万建国与警方发生关系是因“博雅事件”。
2008年5月22日至28日,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不同科室有6名患者接连死亡。他们的共同之处是,死亡均发生在注射了江西博雅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静脉注射用人免疫球蛋白后。2008年5月30日,在公安部督办下,江西省公安厅成立“5·30”专案组查办此案,由南昌市公安局负责立案侦查。
南昌警方在侦查中很快盯上了南昌县医药公司的销售员万建国。万建国从业20多年,其中10多年负责南昌县医药公司与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之间的业务往来。
2008年7月5日凌晨,万建国被警方带走调查。8月8日晚上10时许,其妻子吴佩奋正和女儿坐在电视机前观看北京奥运会开幕式,单位领导突然集体造访,告诉她:警方打电话到单位,说当天上午11点30分左右,万建国非正常死亡。
第二天下午2点多,吴佩奋见到了丈夫的尸体。“太惨了,浑身上下都是伤:眼睛半睁着,眼皮肿胀,红里透青,左嘴角的淤血顺着脸颊横向耳际。牙齿被打掉两颗,手腕、脖子、胸部、腰部、膝盖、双脚上到处是淤青,就连睾丸上也有,一只脚的大拇趾甲盖没了踪影。”吴佩奋后来又得知,丈夫有根肋骨被打断。从家被带走时,身高1.70米的丈夫重170斤,尸检时只剩140斤。换言之,关押期间,丈夫几乎是一天掉一斤肉。
最后一天
生命中的最后一天,万建国经历了什么?
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在起诉书中称:按计划,2008年8月7日18时到次日18时,警方分两班审讯万建国:夏冬、吴传龙、李辉组成第一班,由夏冬负责主审,审讯时间为当天18时至次日6时;熊玉儿、郭松林、聂军、邓鸿飞组成第二班,由熊玉儿负责主审,审讯时间为次日6时至18时,地点均在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刑侦大队。
负责审讯者除李辉、聂军是普通民警外,其他5人均是刑侦队的副大队长或副中队长。
在第一班审讯中,李辉将两根电警棍带入审讯室,和夏冬、吴传龙等人对万建国实施了反身吊挂、电击等刑讯逼供行为。同时,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刑侦大队民警帅毅也加入审讯行动中。
次日6时30分许,熊玉儿、邓鸿飞、郭松林、聂军开始对万建国进行审讯,聂军带来一根电警棍和一根圆形木棍。审讯当中,为了逼取口供,熊、郭、聂先后三次将万反身吊起来。其间,郭还找来细绳将万的脚镣和审讯椅连接起来,熊、郭、聂多次脚踩细绳,使万双脚悬空。吊挂中,熊还持木棍打击了万的左上臂部、大腿部和臀部,郭持木棍打击了万的膝盖和小腿部,聂则多次持电警棍朝万身上点击。
10时40分许,邓鸿飞持电警棍捅了一下万建国的嘴唇,万即朝邓吐了一口痰,邓立即拿起毛毯垫在万的身上,手持木棍击打万的上臀部、背部,毛毯掉落后,又继续持木棍击打万的胸部、上腹部。之后,邓放下木棍,又用手击打万的腹部,接着又按住万的头部撞击窗户栏杆,致使戴在万头上的摩托车头盔掉落在地。
11时30分许,郭松林等发现万建国已停止呼吸,遂立即一起上前将万放倒在地,实施按胸、掐人中、吹电扇等抢救措施。
11时46分,郭松林拨打120急救电话,并赶到南昌市第六医院请医生抢救,医生随即来到审讯室出诊,经检查,当场确诊万已死亡。
起诉书透露了一个值得玩味的细节:万建国接受审讯时,被戴上摩托车头盔。
两班人马审讯,都“反身吊挂”过万建国。而这,是领导授意。
起诉书称,审讯任务是由南昌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支队长夏向东和江西省公安厅刑侦总队重大案件侦查处处长夏红色共同布置的。当时夏向东说,万建国多次供述说法不一,且无法得到印证,要坚信万是犯罪嫌疑人,“对这种人不能用常规的审讯方法,要以暴制暴,可以采取吊挂的方法进行逼供。”随后,夏冬做了个反身吊挂的示范动作。
惨案发生后,夏向东又急于摆脱干系,隐匿证据。
起诉书称,案发当天12时许,夏向东赶到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刑侦大队,并向熊玉儿、夏冬交代,检察机关找他们调查时,不要透露其说过“以暴制暴”。夏冬请示是否要清理审讯室的工具,夏向东表示同意,审讯用的木棍、电警棍、绳子等随即被取走:三根电警棍被藏匿于办公室,木棍被丢弃到垃圾桶里,绳子被抛入河中。
谁来负责?
案发后10个月,邓鸿飞、夏向东、郭松林、熊玉儿4人被推上被告席,其中,邓鸿飞涉嫌故意伤害罪,夏、郭、熊涉嫌刑讯逼供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