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2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第35期,通报了喹诺酮类药品的不良反应情况。通报指出,根据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2009年的统计结果,喹诺酮类药品严重不良反应病例报告数量位列各类抗感染药的第三位。尤其是其中一些药品的某种不良反应较其他药品相对突出,在临床使用过程中应尤为关注,如司帕沙星的光敏反应、莫西沙星的肝损害、帕珠沙星的肾损害等。
随着喹诺酮类药品的大量应用,其不良反应及不合理用药造成的危害也日益突出,给患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带来隐患。根据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以下简称“国家中心”)2009年的统计结果,喹诺酮类药品严重不良反应病例报告数量位列各类抗感染药的第三位,仅次于头孢菌素类和青霉素类,占所有抗感染药严重病例报告的14.1%。
该类药物品种的基本情况
氟喹诺酮类药品抗菌谱广,尤其对需氧的革兰氏阴性菌有较强的杀灭作用,对金黄色葡萄球菌等革兰氏阳性菌也有较好的抗菌活性,某些品种对结核分枝杆菌、支原体、衣原体及厌氧菌也有作用。适用于敏感病原体所致的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系统感染、胃肠道感染以及关节、软组织感染等。给药途径主要为口服和静脉注射,也有局部外用制剂。该类药品由于在未成年动物中可引起关节病,在儿童中引起关节痛及肿胀,因此不用于未成年患者及妊娠、哺乳期妇女。
我国上市的喹诺酮类按原料药名称计有20余种,制剂百余种。此次通报的13个药品为氧氟沙星、环丙沙星、氟罗沙星、洛美沙星、诺氟沙星、培氟沙星、依诺沙星、莫西沙星、妥舒沙星、司帕沙星、芦氟沙星、帕珠沙星和吡哌酸。其中司帕沙星、芦氟沙星、妥舒沙星、吡哌酸主要为口服剂型,其他药品包括口服剂型和注射剂型,一些还包括局部外用制剂。
不良反应病例报告的总体情况
自2004年至2009年10月,国家中心共收到上述13个喹诺酮类药品的病例报告8万余份,其中严重病例报告3500余份,占总报告数的3.6%。总病例数排名前五位的依次为:环丙沙星、氧氟沙星、氟罗沙星、洛美沙星和诺氟沙星;严重病例数排名前五位的依次为:氧氟沙星、莫西沙星、诺氟沙星、环丙沙星和氟罗沙星。病例报告数量及排名除与药品本身的不良反应性质相关外,主要受到药品销售量、使用量以及报告单位报告意识等因素的影响。
严重病例的不良反应/事件表现
喹诺酮类药品因有相似的化学结构、理化性质和药理作用,因此不良反应/事件也表现出许多共同之处。严重病例的不良反应表现按累及的器官-系统分类,以全身性损害、神经和精神系统损害、皮肤及其附件损害为主,此外,消化系统、泌尿系统、呼吸系统的不良反应/事件也相对较多。
全身性损害 全身性损害为喹诺酮类药品报告最多的不良反应,13个药品中的10个药品其全身性损害构成比居于首位(占25%~65%)。在严重病例中,全身性损害主要表现为过敏样反应和过敏性休克,占全身性损害的70%以上,其他包括发热、寒战、多汗、乏力、水肿等。其中,过敏性休克主要为速发型变态反应,多数经治疗或抢救后治愈,也有少数患者死亡。不同喹诺酮类药品过敏性休克病例占该药品总病例数的比例略有差异,但均在1%以下。
神经/精神系统损害 喹诺酮类药品可通过血脑屏障,因此该类药品的神经/精神系统损害较为突出,其不良反应构成比多数居于第二、三位(8%~24%)。严重病例中,神经/精神系统损害主要表现为头痛、头晕、震颤、抽搐、椎体外系反应、幻觉等,严重者出现癫痫大发作、精神分裂样反应、意识障碍等。在不同喹诺酮类药品中,芦氟沙星和氧氟沙星的神经/精神系统不良反应构成比相对较高。喹诺酮类因神经系统损害导致患者死亡或出现后遗症的病例报告较少。
皮肤及其附件损害 皮肤及其附件损害也是喹诺酮类药品主要的不良反应。较为严重的皮肤损害包括剥脱性皮炎、多形性红斑、大疱性皮疹、光敏性皮炎等。不同喹诺酮类药品的皮肤及其附件损害构成比存在差异,其中以司帕沙星最为突出。在司帕沙星的严重病例中,皮肤及其附件损害的构成比高达50%以上,主要表现为光敏反应、剥脱性皮炎、皮疹、瘙痒等;其他喹诺酮类的构成比在7%~23%之间。因皮肤及其附件损害导致患者死亡或出现后遗症的病例报告数量也较少。
泌尿系统损害 泌尿系统损害主要表现为肾功能损害,包括尿频、少尿、结晶尿、尿液混浊、蛋白尿、面部水肿、肾炎,严重者出现肾功能衰竭。其中,环丙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罗氟沙星的血尿报告较多,帕珠沙星的肾功能衰竭病例所占比例相对较高。喹诺酮类药物在尿液中溶解度降低可结晶析出,引起结晶尿、血尿,严重者可导致急性肾功能衰竭。故患者在服药期间应多饮水,稀释尿液,每日进水量应在1200毫升以上,避免与有尿碱化作用的药物(如碳酸氢钠、碳酸钙、制酸药、枸橼酸盐)同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