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在郑州市做生意的陈先生感冒了。他本想不看病挺过去,可是一直咳嗽、流鼻涕,非常难受,只得去郑州市金水区庙李卫生院看病。
4天后,陈先生病愈。“花了20多元就治好了。要去大医院看啊,至少又得花几百元。”陈先生说。
在医生给陈先生开的药中,有一种叫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液。陈先生可能不知道,这种他只花0.67元的2ml∶0.3g规格的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液,出厂价是0.6元;而在北京地区的采购价是11元,医院加价15%销售后,价格变成了12.65元。
国务院医改办有关负责人表示,造成这种巨大差异的原因,主要是各地推行基本药物采购工作的进程快慢。该负责人认为,有些地区之所以卖出“天价药”,与没有严格执行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机制有关。
为什么河南能够降低基本药物的价格?河南省卫生厅一位官员的回答很“刻板”,却也很实在:严格按照基本药物采购新机制的文件要求,对307种国家基本药物和200种河南省增补药物进行集中招标采购,将招生产企业、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双信封”招标、集中支付、全程监督、严格惩罚机制等措施一一落实到位。
预计今年给患者让利7.44亿元
据河南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河南今年4月正式启动2011年度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工作,在全国率先对307种国家基本药物和200种省增补药物进行统一集中采购。全国有1387家药品生产企业参加2011年度河南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招标工作,投标药品10055个。通过公开竞价、专家评审、价格整理、拟中标结果公示、申投诉处理等规定程序,初步产生中标企业513家,中标药品1290个。
河南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药品采购科科长王雷向中国青年报记者细数了一组数字:从今年7月1日起,河南开始执行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中标价格。在所有1290个中标药品中,1元以下的药品占20%,5元以下的药品占60.6%,10元以下的药品占75.7%。
记者随后查阅了2011年度河南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中标结果目录。在中标目录上,南阳利欣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2ml复方氨基比林注射液的中标价格只有0.08元,安徽宏业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0.2g干酵母片剂的中标价格是0.37元,广东南国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复方复合维生素B中标价格是0.69元,山东华鲁制药有限公司500ml复方氯化钠大输液的中标价格是1.36元……
王雷说,按规定,全省所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必须执行中标价。其中,政府办的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即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必须使用基本药物,并执行零差率销售。
这意味着,在河南,到乡镇卫生院、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的患者所用到的507个药物品种中,可能有75.7%的药品价格低于10元。
河南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有关负责人说,经测算,河南省今年507种中标药品价格比国家和省价格部门公布的零售指导价下降67.54%,比去年河南省中标价格下降31.8%,预计全年采购可让利患者7.44亿元。
根据规定,中标药品实行全省统一价格,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按中标价格进行采购,统一实行零差率销售。中标药品可直接进入县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优先使用,并按照国家相关加成政策规定制定零售价格后销售。
“以2ml∶0.3g规格的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液为例,中标价格是0.67元,比出厂价仅高几分钱。这个价格在所有的乡镇卫生院和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都要执行。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按规定可以有不超过15%的加价。”王雷说。
“这样做的初衷,是尽可能地把患者往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引导,小病都尽量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解决。”王雷告诉记者。
专家进入评标现场须经安检
河南省明文规定,省政府对全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负总责。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联席会议领导全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工作,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药联办”)负责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作为基本药物采购的责任主体,具体实施和操作,利用采购平台开展基本药物采购工作,负责平台的使用、管理和维护。
“对基本药物,河南以省为单位,采取单一货源承诺方式进行采购。”河南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在保证药品质量的前提下,我们通过科学限价、合理竞价、公开议价的方法,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确定中标药品,最大限度地降低基本药物虚高价格,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
“首先是在今年4月发布招标公告,4月28日公布《2011年河南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目录》,包括在网站发布、报纸和电视台刊登招标细则,在省人民会堂召开说明大会等方式。”王雷说,“目的是让投标企业心中有数,做到公开、公正、透明。”
5月5日,河南省药联办召开2011年度河南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招标说明会,来自全国各地的1600多名投标企业参加了会议。
“有2000多人参加那天的会,我们印制的2500份投标手册只剩下一二百份没有发完。”王雷回忆道。
在那次会上,河南省药联办副主任李红星表示,今年基本药物集中采购要按照国办56号文件要求,对307种国家基本药物和200种省增补目录药品,按照每种药物不超过3种剂型,每种剂型不超过2种规格,每种规格确定一家生产企业中标的原则,采用“双信封”进行招标。
王雷解释说,所谓“双信封”招标模式,就是投标企业分别编制经济技术标书和商务标书,经济技术标书评审入围后进入商务标书评审,商务标书评审由价格最低者中标,并且一个药品规格在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范围内只能中一家药品生产企业。具体工作中,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合理控制药品中标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