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听觉。
听觉是个体对声波物理特征的反应。听力评估主要通过听力检查进行。听力检查通常包
括主观测听和客观测听两种。主观测听包括耳语检查、秒表检查、音叉检查、纯音测昕等.主
要通过被测者的主诉、手势或控制指示灯,测定被测对象对不同强度、不同频率的纯音或语音
刺激的反应。客观测听则以被测者接受声音刺激后引起的生理反应(如耳对声波的声阻抗现象
、脑干电位等)作为判断听觉功能状态的指标。
(2)视觉。
眼睛是主要的视觉器官,它具有机敏度、能见度和视觉感受速度等视觉功能。有关检查
主要从光感、视力、视野、色觉、眼压等方面来进行。
(3)嗅觉。
嗅觉是人体重要的感觉器官之一。嗅觉的适宜刺激主要是呈气态的、有机的、可挥发性
化合物分子,刺激源常常离嗅觉感受器有一定的距离。检查主要通过运用不同的可挥发的化合
物让其分辨,如臭味、香水、酸味、水果味等。
(4)味觉。
味觉也是人体重要的感觉器官之一。舌头上的味蕾(taste bud)是味觉感受器。分布于
口腔黏膜内。检查主要通过食物液体让其进行辨别,如酸、甜、苦、辣、成等。
触觉。
触觉,有的书上称之为肤觉,指的是皮肤得到的感觉。皮肤是人的重要感觉接受器。皮
肤细胞通过神经,向大脑反馈环境的变化和肌体所受到刺激。如通过皮肤知道冷、暖、温、凉
、痛痒、尖硬、柔软等。检查主要运用可取器材对其进行皮肤刺激并观察、询问其感觉。3.
神经系统功能指标
神经系统是体内神经细胞形成的各种神经组织和结束的总称。包含中枢神经系统和周
围神经系统两个部分。其功能是调节体内各器官的活动,以适应机体内外环境的变化,在脑内
产生反映客观世界的心理活动。临床检查主要考虑一般视诊、头颅检查、颅神经检查和反射等
方面的检查。
(1)一般视诊。
包括生气状况、面容、意识状态(清醒、昏迷、嗜睡等)、反应情况(活跃或迟缓、激动
或冷漠、安静或好动、健忘或幻觉)、动作与步态、肌肉张力和运动协调等。
(2)头颅检查。
(3)颅神经检查。
主要针对12对脑神经功能的检查。
(3)反射。
包括深反射(肱二头肌、三头肌、膝反射、跟腱反射)、浅反射(腹壁反射、提睾反射)和
病理反射等。
组织评估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成立评估小组,通常3—5人组成,主要任务是访谈、观察、组织测试、记录等。
(2)制定评估方案。依据测试对象,制定合理的评估方案和测试计划。整体测试时间通
常不少于一周,单项测试时间一般安排在当天完成。
(3)组织测试。依据方案进行,测试过程应加强对测试对象的观察,尽可能地将测试者
的原始状态记录下来。
(4)客观的分析测试结果并做出相对科学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