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自费药品用药实行告知认可制,严格控制患者自费药品费用占总用药费用的比例,提高临床用药的透明度。记者昨获悉,新修订的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品目录 (2010年版)》将于3月1日起启用,各县 (市)区新农合定点村卫生室只能配备使用目录规定的172种新农合村级基本药物。
据了解,新修订的目录按医疗机构分为村级、一级、二级、三级分别制定,各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须分级使用,按规定执行。省卫生厅要求,要严格控制自费药品费用占总用药费用的比例,原则上村级、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药品可报费用比例应达到药品总费用的10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药品可报费用比例应达到药品总费用的95%;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药品可报费用比例应达到药品总费用的90%。(生物谷Bioo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