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须提交公司2010年度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签署《保证合同》生效。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0年2月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预案》,全资控股子公司桂林莱茵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茵技术”)拟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项目贷款6,000万元,贷款期限4年。会议决定同意为控股子公司莱茵技术上述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间为上述项目资金借款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担保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由本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签订《保证合同》后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桂林莱茵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10月23日
注册地点:桂林市临桂县临桂镇西城南路
法定代表人:秦本军
注册资本:15,600元
经营范围:植物提取物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农副土特产品开发、生产及销售,自营进出口。
被担保人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
截止2009年9月30日,莱茵技术总资产20,782.89万元,净资产15,362.9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6.08%,2009年1-9月份亏损165.78万元。莱茵技术公司负责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目前已基本建成并试运行,但未产生收益。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期限:上述借款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
金额:6,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为节约财务费用,全资控股子公司桂林莱茵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项目贷款6,000万元。莱茵技术公司作为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全面负责公司两个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及运营。公司为其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将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成投产后流动资金及时到位的同时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一致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为节约财务费用,全资控股子公司桂林莱茵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项目贷款6,000万元,借款期限为4年,利率为央行基准利率的90%。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将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成投产后流动资金及时到位的同时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一致利益。我们对此次担保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