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进行“取消医疗广告”专题调查中深切感受到,尽管社会各界对有关取消医疗广告的反映不一,但不可否认的是,目前充斥着全国各种大小媒体、马路、街道的医疗广告,已经触怒了民众,虚假医疗广告更是成为了“众矢之的”,不但影响到媒体的真实性和公正性,甚至降低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据辽宁省消协负责消费投诉的滕世军介绍,近年来关于咨询医疗广告投诉问题的电话很多,但是这个省的消协从未受理过一起医疗广告投诉。个中原因主要是目前医疗广告监管存在“真空”,广告内容失真,且发布行为本身违法,如同非法的中介留学机构从事违法勾当一样,广告本身属于被取缔的对象,因此消协部门无法受理。因为一旦受理,消协自身便陷入了困境:如何进行调解?是先赔偿患者损失还是先处罚违法广告?根据相关法律,处理违法医疗广告所引发的医患纠纷,理应先处罚违法广告,而消协本身不是执法部门,对此也无能为力。 沈阳东方医院集团副院长张水平认为,刊登广告的媒体本身存在着“效益创收”问题,媒体不应为了更多的经济收入而迎合中小医疗机构和广告商的需求发布虚假广告。据辽宁省工商局广告监督处的统计,2004年全年辽宁省共查处445件违法医疗广告。至于辽宁省医疗广告的总量,当地工商局并没有监控数字。 当前医疗广告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一、医疗广告数量多,且多数违反《广告法》,任意“放大”广告内容。尽管国家严格规定了不许发布治疗癌症、肝炎、红斑狼疮等7种疾病的广告,但是还是有不少医院和广告商通过各种渠道获取刊播广告的许可,以“肿瘤”、“化疗”、“放疗”、“肿瘤中晚期”等字眼出现,甚至个别用语还令患者和普通消费者产生了恐惧心理。 二是医疗广告存在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行为。不少医疗机构任意夸大自身的医疗水平和治疗效果,宣称“具有多年行医经验”、“专家”、对特殊疾病能“精确诊断和有效治疗”等,甚至信口开河,今天“治性病”、明天“治皮肤病”、后天“治不孕不育”甚至癌症等。 三是利用名人、明星的社会影响,从事医疗广告宣传,误导消费者。个别民营医疗机构花重金聘请明星、名人进行医疗广告,推销医院的医疗服务和产品,事实上这些重金请来的明星、名人可以说是医院请来的“医托”。 四是真真假假的医疗广告遍布全国大大小小的报纸、电台、电视台,不仅仅欺骗了消费者,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媒体的真实性和公正力,更为重要的是虚假广告的存在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报纸、电台、电视台的医疗广告满天飞,欺骗患者,长期下去老百姓都不相信新闻媒体了!”就连不少媒体从业者也这样抱怨医疗广告失真,会影响到新闻媒体的公信力和影响力。正如沈阳市民刘先生所说,新闻媒体发布医疗广告产生的严重后果是,人民群众继对广告产生不信任之后,潜意识里会对政府产生不信任,长此以往会降低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新华社提供,未经许可,严禁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