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物价局日前发出通知,根据新出台的《江苏省集中招标采购药品及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今后全市药品集中招标将采用新规则,新的办法将促使药品招标采购更加规范化,中标药品的价格有望进一步降低。 据物价部门介绍,从今年开始药品招标将改变过去物价部门“倒扣作价”的办法,而是由医疗机构直接“顺加作价”,即以中标价为基础顺加规定的差价率确定中标药品零售价格。具体的作价公式为:中标药品零售价格=中标价×(1差价率)。医疗机构根据该公式自主核定中标药品的零售价后,报给物价部门备案。 在此次公布的中标药品差价率中,中标价越低的差价率越高,中标价越高的差价率越低,最高的为单个品种中标价在10元以下的药品,差价率为38%,而最低的是单个品种中标价在500元以上的药品,差价率仅为18%,物价部门解释,这样规定的原因是为了鼓励医疗机构多使用价格便宜的药品,不至于因为流转费用过高、利润过少而摒弃低价药,从患者的角度来说,医院多使用低价药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医药费,此前省物价局曾对省直属11家医疗机构现行中标药品价格调查显示,采用新的作价办法后,中标药品的价格有望平均再降10%以上。南京市物价局有关人士表示,今年南京市药品集中招标正在进行中,这次招标已采用新的作价方法,将大大降低中标药品价格。 据悉,新办法同时还降低了医药机构负担,规定招标文件费每份(套)最高不得超过150元,除招标文件费和代理服务费外,严禁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向投标人收取任何其他与招投标有关的服务费用。 (新华社提供,未经许可,严禁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