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精制药披露,2月7日,国资委就公司股东哈尔滨建筑材料工业(集团)公司向哈药集团(600664)转让国有股权一事作出批复,同意建材集团将其持有的三精制药17406.29万股国家股中的6291.29万股转让给哈药集团。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仍为38659.23975万股。其中,建材集团持有11115万股,占总股本的28.75%;哈药集团持有17811.29025万股,哈药集团所持三精制药的股份比例从29.8%增加到46.07%,哈药集团成为三精制药控股股东。 本次股权交易始于去年。建材集团与哈药集团于2004年4月28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建材集团拟将其持有的三精制药国有股4194.1935万股(占总股本的16.27%),转让给哈药集团,转让价格为每股2.496元,转让总价款为10468.7万元。 这是建材集团第二次向哈药集团转让股份。在此之前,2003年8月6日,建材集团与哈药集团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将其持有的7680万股国家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8%)转让给哈药集团。 此次股权转让按照有关规定,哈药集团将向证监会申请要约收购义务的豁免。 (新华社提供,未经许可,严禁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