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0号《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按照《关于开展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转换评价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4〕101号)的要求,经食品药品监管局审定,无极膏等32种药品(其中化学药品12种,中成药20种)转换为非处方药,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接本通知后,要尽快将有关事宜通知本辖区相关药品生产企业。 二、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地即可进行以上非处方药品种的审核登记工作。审核登记工作的有关要求,按照《关于做好2002年非处方药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药监办〔2002〕195号)执行。 32种转换为非处方药药品名单 一、化学药品 序号 品名 规格(组成) 分类 备注 1 无极膏 每克含:薄荷脑35毫克、合成樟脑56毫克、水杨酸甲酯30毫克、冰片5毫克、麝香草酸2.5毫克、丙酸倍氯米松0.1毫克 甲 2 复方肝素钠二甲亚砜凝胶 每100克凝胶含:二甲亚砜15克、肝素钠5万国际单位、右泛醇2.5克。 乙 3 多糖铁胶囊 0.15克(以铁计) 甲 4 盐酸氨基葡萄糖胶囊 0.75克 甲 5 聚乙烯醇滴眼液 (1)10毫升:0.14克;(2)8毫升:0.112克 乙 6 双氯芬酸钠搽剂 20毫升:0.2克 甲 双跨 7 维生素C咀嚼片 200毫克 乙 8 甘露聚糖肽口服溶液 10毫升:10毫克 甲 9 口服蜡样芽孢杆菌活菌制剂 每粒0.25克,含活菌数不低于2.0X108CFU 乙 10 奥美拉唑镁肠溶片 10毫克(以奥美拉唑计) 甲 双跨 11 右美沙芬缓释混悬液 100毫升:0.6克(以氢溴酸右美沙芬计) 甲 双跨 12 复方甘草含片 每片含甘草浸膏粉112.5毫克、阿片粉4毫克、樟脑2毫克、八角茴香油2毫克、苯甲酸钠2毫克 甲 二、中成药 1 健儿止泻颗粒 每袋装6克 甲 双跨 2 四季草颗粒 每袋装2克 甲 双跨 3 和胃整肠丸 每丸重0.2克 甲 双跨 4 小儿清热止咳颗粒 每袋装6克 甲 5 眩晕宁片 每片重0.31克(相当于原药材6克) 甲 6 鹿胎颗粒 每袋装10克 甲 7 正柴胡饮胶囊 每粒装0.3克 乙 8 胃苏颗粒 每袋装5克 甲 双跨 9 清火栀麦片 薄膜衣片:每片重0.34克 甲 10 鼻通滴鼻剂 每瓶装5毫升 甲 11 抗脑衰胶囊 每粒装0.3克 (相当于原药材1.78克) 甲 12 脉舒平袋泡茶 每袋装2.5克 甲 13 镇咳宁含片 每片重0.8克 甲 14 妇科千金胶囊 每粒装0.4克 甲 双跨 15 海马舒活膏 (1)7厘米×10厘米;(2)7厘米×5厘米 乙 16 岭南万应止痛膏 每瓶装(1)70毫升;(2)20毫升;(3)5毫升 乙 17 痛肿灵(酊剂) 每瓶装(1)30毫升 ;(2)40毫升 甲 18 复方穿心莲片 每片重0.37克 甲 双跨 19 除疤膏 每支装(1)25克;(2)50克 甲 20 雪山金罗汉止痛途膜剂 每瓶装(1)20毫升;(2)45毫升 甲 (新华社提供,未经许可,严禁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