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1月6日召开三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与自然人钟德宏于同日签署的股权转让合同书,公司以现金出资73737764元人民币,受让钟德宏持有的重庆凯林制药有限责任公司70%的股权。该次投资所需资金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 二、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上海江湾支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5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自2005年1月5日至2006年1月4日止,借款利率5.022%,该次借款为信用借款。 三、同意公司为下属子公司上海复星药业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上海江湾支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5000万元人民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借款期限自2005年1月25日至2006年1月24日止。 (新华社提供,未经许可,严禁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