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四川省政府获悉,从明年起,四川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支付住院费用,将由按项目付费方式,改为实行“总额和指标双控制”结算办法。 该办法的主要内容为:根据省本级医疗保险的筹资水平确定2004年医疗保险费用支付的总额;根据卫生行政部门公布的次均住院费用,合理确定各定点医疗机构的预控指标;根据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年度医疗费用支付指标,按月审核支付医保费用;根据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人次和患者的自费负担情况,年终进行考核和医疗费用的清算。 据悉,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四川省人民医院等11个定点医疗机构已先期试行,这项改革从明年起将在四川省本级所有定点医院中实施。 (新华社提供,未经许可,严禁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