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DA的市场和信息部药品局(DDMAC)在2003年对误导广告行为发出的警告信相比前几年该局发出的警告信着明显的上升,暗示着加强管制的转变。 DDMAC对误导广告行为发出两种类型的信件:无标题信件适用于当DDMAC认为广告主办方的广告材料是虚假的或误导的;警告信则适用于那些更严重地违反广告条例的以至于引起公共健康风险的广告主办方。与无标题信件不同,警告信不仅要求广告主办方停止有问题的广告的投放,并且要求其在误导广告出现的同一市场投放正确的广告。在过去的4年里,DDMAC发出的信件总数有所下降,然而,该局在2003年对违例广告发出的警告信比以往有所提升。在DDMAC在2003年发出的25封信件中,有5封(20%)是警告信;在2002年,DDMAC发出28封信,其中有一封是警告信(4%);在2001年,63封信中有4封(6%);2000年,80封信中有4封是警告信(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