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电影导演里克·加曼上世纪80年代初第一个在英国公开承认自己是艾滋病患者以来,已经20多年了。在这期间,英国政府、非政府组织、活动家都在为艾滋病患者和病毒携带者这个特殊人群争取平等的社会权利不懈努力。 尽管英国民众认识艾滋病的历史相对较长,但是,老百姓仍然缺乏对这种疾病的了解,社会上自然出现了对艾滋病患者的歧视和不公。被家人抛弃、被公司解聘、在医院被拒诊等对于艾滋病患者是司空见惯的事情。 近日,英国启动了名为“你因艾滋病受到歧视了吗?”的活动,关注艾滋病患者和病毒携带者中的社会歧视和不公正待遇问题。被歧视者可以向政府、非政府组织咨询并寻求援助。 多年来,英国在艾滋病防治的宣传工作中一直采取积极措施。去年12月1日,首相布莱尔在发行量最大的《太阳报》上撰文,呼吁英国社会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在今年“世界艾滋病日”到来之际,英国国家艾滋病基金会计划在7千家网站建立“支持艾滋病日”的网络链接,寻求全社会对艾滋病预防工作的支持。只要点击这个以红丝带为标志的链接,上网者就可以浏览与艾滋病相关的知识,援助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方式等等。 英国政府还为艾滋病患者和病毒携带者提供法律上的保护。1995年修改后的《伤残歧视法案》将“处于有明显症状期”的艾滋病患者和病毒携带者纳入保护范围内。法案规定,雇主在招聘、使用艾滋病患者和病毒携带者时不得有任何歧视行为,而在教育、培训、升职等方面都要对他们一视同仁。法案还对“歧视”本身进行了详细而完整的解释。并且明确规定,艾滋病患者或病毒携带者有权隐瞒病情,有权在工作时间进行治疗,在感到疲劳时有权在家中工作。而此项法案到2005年12月还要进一步修改,患者只要一经诊断出携带艾滋病病毒,就可以依照该法案保护自己的权利。 去年10月14日,一名38岁的男性因在英国境内“故意”传播艾滋病被皇家法院判处8年徒刑。法院裁定他“以非法的形式,恶意对他人身体造成痛苦伤害”,成为英国历史上第一宗对传播艾滋病者判刑的案件。今年2月、5月英国又有两人因为蓄意向他人传播艾滋病而被分别判处6年和3年监禁。 这几宗案件引发了社会的普遍关注。全国艾滋病基金会对其中一起案件的判处提出抗议,认为法庭对被告是否“蓄意”传播艾滋病的界定是模糊的,并呼吁政府制定相应的法案,更为准确地界定“蓄意”与“无意”的区别,以保护艾滋病患者和病毒携带者这一弱势群体。 英国通过为艾滋病患者和病毒携带者提供生活上的帮助,来为他们争取平等的生存环境。在援助艾滋病患者和病毒携带者的过程中,社区成了提供服务支持的阵地。各个社区建立了由各种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服务者构成的服务网络,为患者提供健康护理和其他社会服务支持。一般说来,社会支持体系由政府卫生官员、各类专业医护人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构成。社区支持体系除向患者及家人提供医护帮助、艾滋病防治知识传授、技能培训和法律咨询等方面的服务外,还为患者提供社会福利如医疗费支付、养老金发放、专项补贴以及其他针对艾滋病患者的福利待遇。 全国艾滋病基金会还对政府防治艾滋病的工作进行监督,今年8月该组织致信联合国,认为英国政府没有实现诺言,在减少艾滋病患者和病毒携带者方面努力不够。尽管英国政府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性健康战略,建立了工具箱和艾滋病预防计划,但是,由于政府撤走了防治艾滋病的专款,对性健康服务投入不足,因此,政府必须重新审视目前的政策。 英国政府11月25日公布的统计数字显示,英国目前有5.3万艾滋病病毒携带者,其中有1.4万人并未察觉自己已被感染。与许多国家一样,艾滋病是英国最大的社会、经济和健康挑战。要控制艾滋病的蔓延,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付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