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日本人口老龄化和医疗技术的发展,现行医疗保险体系下的国民医疗费用支出成为了日本政府的沉重财政负担。日本厚生劳动省目前正在计划进行医疗保险体系改革。 虽然调查显示大多数日本人对目前的医疗保险体系持积极态度,但是巨额的健康保险医疗费却是政府的沉重负担。为了抑制健康保险医疗费的不断增长,日本厚生劳动省对医疗报酬作出调整,对药价基准进行了修正,并对制度进行了某些改革,但是医疗保险付费增长率仍然高于经济成长率。日本学者、政府官员及医疗从业者日前就医疗保险体系改革问题从各个层面展开了讨论。 日本医生协会会长植松治雄认为,日本国民享受全民加入保险的制度,任何人都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享受到必要的医疗。而且和外国相比,日本的医疗费占GDP的比率很低,只有美国的一半左右,而日本人的平均寿命和老年人的“健康余生”都处于世界领先地位。植松治雄人为,如果从经济指标出发对医疗费增长率管理实行总量控制,将有碍于建立安全、安心的医疗体系。 日本厚生大臣尾辻秀久认为,有必要压缩过大、不必要的医疗费的增长,但他同时认为,将医疗费用增长和GDP增长率挂钩的做法欠妥。尾辻秀久还指出,在医疗改革时要正视医疗费的地区差异,在研讨“医疗费合理化计划”的时候要考虑都道府县具体情况。他举例说,就一个老人的平均医疗费来说,全国平均水平是75万日元,最高的福冈县约90万元,最低的长野县约60万元。针对“医疗费用合理化”,他提出一方面要疾病预防和治疗部门通力合作,提高国民的生活质量,另一方面需要有计划地推进医疗费合理化,具体有以下三点建议: 1、要加大对于生活习惯疾病的管理力度; 2、大小医院实现医疗职能分化,合力缩短患者住院天数; 3、加强对老龄人生活的关照。 日本庆应大学财政学教授迹田直澄认为,为了应对日本超高龄化社会的到来,应该在总体“量入为出”的原则下以GDP的增长率为基准,对日本医疗保险付费的增长实抑制政策,并对公共范围内的保险以及治疗费用进行调整。迹田直澄对抑制医疗费提出三点建议: 1、保险制度改革要强化保险职能,保险方应该对医疗内容及支出进行全面检查,控制保险支出; 2、医疗诊断报酬体系应该对统一价格进行调整,鼓励医院之间的竞争,提高医疗整体水平; 3、公费保险的出发点在于为患者分担本人负担不起的医疗费用成本,因此应该从保险中去除费用较低的医疗。但是有必为这一部分的保险配备一些民间医疗保险机构。 背景资料——日本医疗保险体系介绍: 日本于1961年基本实现了全民皆保险。日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分类很细致,分为受雇者保险和地区保险两部分,两大部分又分别由健康保险、国民健康保险、船员保险和互助组合四大部分组成。从医疗保险制度运作来看,有分别由国家公务员、地方公务私立学校教职员参加的互助组合式运营,有由700人以上大企业参加的健康保险组合式的运营,也有面向一般受雇者的以政府为投保人并由政府掌管的医疗保险和面向一般公民的国民健康保险;从保险内容来看,不仅包括医疗费用的支付和负担,还包括分娩补贴、育婴补贴、丧葬和疗养补贴等从保险对象来看,不仅包括被保险者本人,还包括其赡养家属;从交费比率来看,有按定额交纳的,也有按工资比率交纳的,按工资交纳的比率也由4.92%至10.0%不等。 在发展过程中,日本的医疗保险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1973年日本实现70岁以上老人免费医疗,同年实现被保险者家属医疗费70%免费,还建立了对个人负担规定一定上限的高额疗养费制度。1984年日本修改了健康保险法,实行医疗费个人负担10%,利用新技术部分则全部由个人负担的制度。后来,在日本经济低迷、老年人医疗费不断上升的情况下,医疗费个人负担比例又上升到20%,现在则达到了30%,但老年人仍然视收入情况不同负担10%到20%。 日本医院或诊所要经过保险组织审核,符合资格者即可提供医疗保险服务。目前,日本全国有近百万家医院、诊所为医保患者提供服务,日本国民可持医疗保险卡到其中任何一家就诊。而且由于健康保险资金庞大,为了取信于民,日本健康保险资金的使用、管理运作相对透明。掌管基金运作的厚生省社会保障厅和国民健康基金会中央会定期在自己的网站公布收支的具体情况,其具体情况分门别类,精确到每一个人、每一个日元。任何人都可以上网随时调阅资金使用情况,可以申请旁边厚生省社会保障厅组织的一些政策改革的听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