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产品目前由化妆品指令——《76/768/EEC》监管,该指令于1976年起生效,至今有过55次修改。今年,欧盟委员会已经决定简化化妆品指令,预计2009年内可以完成该修订。经修订后,欧盟化妆品指令将会成为一项法规,并因此将会直接适用于所有成员国。
据悉,其中一项主要修改提案是在欧盟内建立起一套简化、集中并有电子告示功能的工作系统。新的产品信息包还会含有“保质效力测试”,以对制成品预防微生物滋生的保质能力进行评估。
“沙漏”标志被引用为产品失效日期的标记。新法规规定,保质期应当出现在标签上,该日期应出现在“在此日期前使用最佳”这些字词之后或在新的沙漏标志之后。
使用寿命在30个月以上的产品标签方式保持不变,这意味着产品在开封后安全使用的时间长短可以用“开口广口瓶”标志来表示,紧随其后的是以几个月/几年表示的时间段。
对归入致癌的、致有机体诱变或生殖毒性物质CMR类别化学品的监管发生了一点微小变化,如果CMR3类化学品的安全性经过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的审核,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加以使用。
CMR1类和2类化学品也可使用,只要它们遵守了No.178/2002法规关于食品安全性要求的规定,同时也没有其他替代物质,并且这些化妆品已由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进行评估。(生物谷Bioo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