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的未知数还是:医改立法会让保费加速上升还是放慢增长。美国国会预算办公室(GAO)分析认为,立法不会对保险费产生太大的双面影响。很多人预言,政府要帮助上百万甚至数千万人获得医保,意味着要增加纳税人的负担,因为羊毛出在羊身上,政府的钱就来自老百姓的税收。但包括奥巴马总统在内的其他人却认为,立法会让未来的医疗保险更加便宜。他最近在一次电视采访中表示:“如果我们不通过它(医改方案)……我可以在这里保证:您的保费将会上升,您的雇主一定会让您增加医保费用。”
参议院草案姗姗来迟
据《纽约时报》去年年末报道,经过将近一年的起草和辩论,美参议院终于在去年平安夜以60:39票通过了医改草案。此前,众议院已通过一项医改草案。这意味着美国将有望全面推行医改,再增数千万医保人群。(附:美国立法需要获得参众两院认可,两院草案不同处需做修改、统一,经投票通过后才正式生效。)
医保标准平均化
据悉,参议院医改草案建议修改雇主提供的员工医疗保险,主要针对两个极端,要么太好、要么太差的医保。
按照参议院草案保险消费税计划中的所谓凯迪拉克政策,为员工提供优厚医保计划的雇主要征收40%的税率,约1/5的雇主可能受此影响。据福利咨询公司Mercer预计,这一新税种要在2013年才开始生效,主要针对家庭年医保费超出2.3万美元的医保计划而设,比如2.5万美元的年保费则需为多出来的2000美元支付800美元(40%)的税款。受此影响,约2/3的雇主会选择减少员工的医保福利开支。许多公司将通过所谓试错法找到合适的员工医疗保险计划,增加免赔额和自付金额,尽量把成本转嫁到员工身上,减少企业负担。理论上讲,设置医保消费税的目的是让大家使用价格更低的医疗服务,但可能导致人们减少使用医疗服务。
此外,参议院医改草案对医疗保费的新限制不适用于自我买险的雇主。大企业往往能设立和提供自己的保险,有足够的员工数有效分散支付较大索赔,由于这些公司大部分都提供员工医保,本就符合医疗费用年度限额的最低标准设置,新规则将不会影响这些企业的员工。
小企业则不同,此次医改立法的主要目的之一是让小公司更容易为员工提供个人负担得起的医疗保险计划,扩大医保覆盖面。据估计,约有40%的美国人为私人小企业服务,如果雇主更换医保计划,雇员可能有更广泛和优惠的选择。当然,小企业雇员的医保费用也可能有所改变,年轻健康员工的实际支出会增加,因为“只有年轻健康者与年迈体弱或病况复杂者联合购买医疗保险,保险公司才能提供较低的保费政策而不至于亏本,从而分散医保风险。”无党派团体机构Center forStudyingHealthSystemChange总裁Paul Ginsburg指出。
1.6亿人变化不大
综合参众两院的医改草案来看,对于通过雇主购买医保的1.6亿名美国人而言,未来的医保并无太大变化,立法不能大幅降低员工不断提高的自付费用,惟一的好处是不用担心因解雇或换工作而失去医保。
参众两院的医改草案有两项条例是相同的:一是失业者或就业单位不提供医保福利者应有更好的途径购买适合自己的医保计划(目前的规定是失业者可以在半年至一年内保留原雇主提供的医保计划,此后必须自费购买医保,但自费购买医保的费用往往高于单位集体购买);一是患有重大疾病或几年后可享受联邦老人医疗保险计划(Medicare)的人群也能轻松购买相对实惠的医保计划。
此外,两院的草案还包含旨在消除终身保险最高限额的措施,但这些政策变化可能只会影响较少人群。因为对加利福尼亚州劳工医保覆盖数据的分析研究发现,许多医保计划设定的个人终生花费上限普遍过高,多数人永远不可能超额。
美国国会正考虑建立普及医疗保险的最低标准,关于自付医疗费用的年度限额问题,众议院的“开价”是5000美元,参议院则接近6000美元。至于是否设置保险者的终身医疗费上限?自付费是否封顶?保险覆盖面的最低标准如何确定?具体标准尚不清楚,可能会继续延用雇主提供的医保计划,自主酌情处理,不做一刀切的硬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