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美国众议院的部分议员和联邦贸易委员会(FTC)主席Jon Leibowitz正在呼吁国会在医保改革立法中增添相应的条款,以便为美国消费者节省下每年几十美元的药品开销。
他们要求国会封杀如下商业交易行为:品牌药生产厂家为了延迟价格低廉的仿制药(或称通用名药)带来的竞争,直接或间接地向仿制药生产厂家支付一定的补偿费用。
美国众议院版的医改法案其实已包含了对这种行为加以禁止的举措。国会预算办公室估计,众议院提出的这一条款有望在今后10年里为政府节约18亿美元医疗费用(仅限联邦政府支出的药品费用)。参议院版的医改法案并不包含这类禁令。但是,上个月底,以威斯康星州参议员Herb Kohl为首的9位民主党人已经向参议院多数党领袖Harry Reid致函,敦促参议院将这一禁令包含在最终的医改法案中。Reid的助手对此事拒绝发表评论,而参议院也未就此作出回应。
触犯反垄断法?
近年来,有批评人士表示,品牌药和仿制药生产厂家之间达成的商业交易大大延缓了各种仿制药的上市步伐,这其中包括抗癌药物、抗抑郁药和抗酸剂。FTC估计,这类交易行为目前让美国消费者每年多支出35亿美元医药费。
来自马里兰州的民主党人Chris VanHollen是建议国会禁止这类商业交易的众议员之一。他表示,这些交易行为其实就是在互相串通、操纵药品的市场价格,它意味着消费者要为他们购买的药品支付更多的费用。
批评人士认为,这种交易正在成为制药行业的一种常规行为,并且促使药品价格的垄断现象产生。
市场调研机构IMS Health指出,在美国,虽然仿制药占药品总销售量的近3/4,但在美国消费者支出的药品费用中,它仅占大约22%的份额。这意味着,美国有78%的药品账单用于购买占药品市场份额25%的品牌药。
但是,品牌药和仿制药生产厂家的代表们均表示,达成这种商业交易,可以合法、快速地解决他们之间发生的旷日持久、代价昂贵的专利诉讼案。
此外,行业贸易团体仿制药协会(GPhA)的主席Kathleen Jaeger对批评人士将这种商业交易称为“暂缓补助交易(payfordelay)”予以了反驳。她说,双方达成和解通常让仿制药生产厂家有权在一个品牌药即将失去专利保护前就进入市场,从而使得广大的消费者能够更早购买到价格低廉的药品。这种费用补偿虽属私下交易,但却是合法的,这就像仿制药公司向品牌药生产厂家供应原料药那样。
然而,FTC主席Jon Leibowitz认为,许多和解协议违反了反垄断法,这些优厚的合作协议一方面限制了仿制药进入市场,另一方面则加重了消费者的负担。在FTC看来,这是医疗保健领域最严重的违规行为,应当予以制止。
但是,自2005年以来,美国好几家法庭已经认同了其中的一些商业交易行为。这些法庭的裁决认为,当和解协议允许仿制药在品牌药专利即将到期之前进入市场时,它们并不违反反垄断法。
鉴于此,FTC正在呼吁美国国会彻底禁止这种补偿性商业和解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