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最高法院10月4日进入开庭期以来,多起棘手官司进入审理程序,其中就包括12日开审、受到美国社会广泛关注的“疫苗案”,本案涉及制药业巨头惠氏制药及其母公司辉瑞。美国法律界专家认为,由于各方对联邦法律的解读存在争议,加之新任法官卡根须回避这起案件,余下8名法官就此能达成一个怎样的判决结果很难预料
少女受害疑似疫苗惹祸
这起编号为09-152的“布鲁瑟威茨诉惠氏制药案”由来已久。现年18岁的少女布鲁瑟威茨在1992年的婴儿时期,接种了惠氏制药(WYETH)生产的白喉、破伤风和百日咳疫苗后,出现自闭症和发育不健全,人生轨迹被完全打乱。
布鲁瑟威茨的父母开始了艰难的诉讼历程。根据美国国会1986年出台的《国家儿童疫苗伤害法案》,疫苗接种者因为副作用导致伤害或死亡可以要求赔偿,地方也设有专门的“疫苗法庭”受理相关案件。但布鲁瑟威茨一案在匹兹堡的“疫苗法庭”即遭驳回,法庭称控方没有足够理由证明伤害是由接种疫苗导致。布鲁瑟威茨的父母随后依据宾夕法尼亚州民事侵权法将该案诉至联邦法院,但联邦法院拒绝受理该案,因为联邦法律禁止对疫苗的“设计缺陷”提出控诉。
案件诉至最高法院引来社会更多关注,舆论称判决结果隐含巨大的风险,如果惠氏制药败诉的话将使众多制药企业对疫苗生产敬而远之。
《风暴眼:美国政治中的最高法院》一书的作者、弗吉尼亚大学政治与外交学讲座教授戴维·奥布莱恩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最高法院对受理的上诉案件,通常倾向于推翻低等法院的判决。”不过,“疫苗案”太过复杂,最高法院一时难以作出明确的判决。
一则个案与5000宗诉讼案
10月12日,“疫苗案”在最高法院开庭审理。控辩双方进行口头陈述,针锋相对的意味浓厚。
“我们的目的是努力消除那些接种疫苗造成的令人震惊和可怕的事故。”控方代表律师戴维·弗雷德里克说。他指出,当社会强迫儿童去接种疫苗时,应该避免对儿童带来的伤害。在布鲁瑟威茨一案上,受害者需要终身治疗,造成的伤害是无法估算的。
惠氏制药的代表律师凯瑟琳·沙利文则说,国会1986年出台的《国家儿童疫苗伤害法案》明确反对以民事侵权责任危及疫苗生产企业,因为这可能迫使制药企业退出疫苗生产。
沙利文称此案的判决结果有着深刻的长远影响,“全国的"疫苗法庭"积累了约5000宗诉讼案,反映腮腺炎、麻疹和风疹的疫苗与自闭症有关。”此前美国有6起疫苗诉讼案,控方全部败诉。如果布鲁瑟威茨这样的个案胜诉的话,各地的联邦法院今后将不得不审理潜在的5000起类似案件。
对法律的解读存在争议
弗吉尼亚大学教授奥布莱恩对本报记者表示,此案争议的焦点在于对1986年《国家儿童疫苗伤害法案》的解读。“案件双方对国会在通过法律时是否已经预先阻止了针对疫苗生产企业的诉讼争执不下。如果认为国会基于这样的意图,那么疫苗的个体接种者或群体接种者都不能就疫苗问题进行上诉。”
1986年出台的《国家儿童疫苗伤害法案》禁止关于疫苗的“一般性诉讼”。法律规定,即便在合理准备和正确指引下进行疫苗注射后,由于副作用导致的“不可避免”的伤害和死亡情形,是应被禁止的“一般性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