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31日,美国佛罗里达州联邦地方法院做出宣判,不仅认为奥巴马医改立法中强制个人购买医保的规定违宪,而且认为由于整个奥巴马医改立法是一个整体,所以需要全部推翻。
目前美国有26个州向联邦地方法院提出上诉,除了一个州以外,提出上诉案的25个州都是共和党掌权。在已经作出宣判的4个联邦地方法院中,两个民主党的法官宣布上诉案败诉,两个共和党的法官宣布胜诉。
接下来,美国联邦政府将向申诉法庭提出申诉,最后还需要上联邦最高法庭进行裁决。最终结果如何还是一个悬案,取决于最高大法官之间的争斗和表决。不过根据分析,最高法庭判决整个奥巴马医改立法都违宪的可能性不大。
美国医改在激烈的政治斗争中推进着,其命运与奥巴马“如影相随”——从上任后的踌躇满志,到今天的前途未卜。
奥巴马“松口”
实际上,除了法庭上的斗争,美国两党在国会中也在进行有关奥巴马医改立法的斗争。
去年共和党在中期国会竞选中赢得了众议院多数党的地位后,在今年1月19日晚上投票,以245票对189票,通过了废除奥巴马医改立法的议案。除了3位民主党人支持共和党之外,投票完全是以两党来分野的。共和党又在参议院中推动类似的投票,最后民主党以51票对47票的多数,使得共和党的提案失败。奥巴马总统本身享有否决权,也将有效阻止类似法案在国会通过。因此,共和党在国会中的行动更大意义上是一种宣传,是为2012年美国总统大选挑战奥巴马连任做准备。
奥巴马本人深知围绕医改立法斗争中蕴含的深远意义,因此,他在1月25日晚上发表年度国情咨文时,直接向两党、更是直接向全国人民,表达了他对于医改立法的态度。他表示任何东西都可以改进,任何人如果有改进医改立法的好点子,能够改进医疗、使得医疗更便宜的话,他都愿意与其一起进行改进。
但是,奥巴马明确表示,他并不是没有任何原则,并不准备放弃一些重要的医改立法内容。他认为不需要一切从头开始,不要回到他刚开始当总统的两年之前,重新开始过去两年的医改斗争,而是对需要修改的地方进行修改,“一切向前看”。
共和党“舞剑”
奥巴马于2010年3月23日签署的美国医改立法,在医改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上,都参照了2006年通过的美国第一个全民医保的马萨诸塞州(简称麻州)立法。
麻州医改立法是在当时的共和党州长罗姆尼主导下,与民主党占多数的州参众两院的妥协之下通过的,因此是一个比较温和、中立的医改立法,其基本原则和精神就是“公私合作,责任分担”。医改的主要目标是扩大医保覆盖面,争取实现全民医保;而实现的途径则是依靠各方面的努力,包括政府、企业、医疗服务方、个人,大家都出资,逐步扩大医保覆盖面。因此,这是一个并非由政府一手包办的医改立法,而是一个与共和党的一贯主张比较吻合的做法。
与美国一个世纪以来反对实现全民医保的情况不同,以前一直是某一个医疗利益集团的极力反对,使得医改立法的努力无法成功;这一次,医疗利益集团没有公开站在奥巴马医改的对立面,而共和党却成为反对奥巴马医改的政治力量。
更有意思的是,共和党主要感兴趣点并不在于奥巴马医改立法本身,正是“项庄舞剑,意在沛公”,其根本目的在于阻止奥巴马连任总统。所以,尽管奥巴马医改立法本身包含了共和党历来的许多主张,尽管奥巴马一再希望共和党提出改进的建议,共和党却根本不予理睬,根本不愿意进行任何妥协,而是最初力图阻止任何医改立法通过,现在则力图推翻已经通过的医改立法,从而使得奥巴马威信扫地,无法实现连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