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药学审评的体会和思考
http://www.cde.org.cn 发布时间:2002/12/04 08:51:5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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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药学审评的体会和思考
审评一部 周 跃 华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转眼间,审评一部成立至今已近一年了。回顾近一年的审评实践,仔细想一想,才认识到认真总结还是很有必要的。总结本身就是一个思考的过程、一个提高的过程。只顾埋头拉车,不抬头看路,是会迷失方向的。下面是自己一点粗浅的工作体会和不成熟的想法。
一、关于审评工作中观念的转变
原来的新药审批办法及有关技术要求,在提高我国中药新药的研究水平、规范新药研究资料方面确实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多年来一些单位习惯于在技术要求的框架内进行研究,形成了“做作业式”的思维定势。研究意识淡薄。在一些研制者眼里,新药的技术要求象跳高的横杆,只要能够越过即可。这种现象不利于我国新药的发展。我们的评价观念也在发生转变。新药的评价已不会拘泥于法规和技术要求的局限,而是以“安全、有效、可控”为评价的基本原则,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价。这些观念的转变在日常的审评工作中也有所体现。
比如对于工艺合理性的认识,我刚开始从事新药审评时,就不太关注工艺合理性评价指标的合理性,药学方面考虑得多,药效方面考虑得少,是在中心反复强调转变审评观念后,才认识到工艺合理性评价指标选择的重要性。工艺是影响新药物质基础的重要因素。是新药安全、有效的基础。也是中药药学评价的重点之一。工艺合理性评价的关键是应结合药效选择评价指标。目前的现状是:中药新药的药学研究资料往往是由药学专业人员完成的,他们由于缺少相关的药效、临床知识,习惯于用化学成分的量作为指标,他们考虑的重点常常是:该成分是否有标准品、其含测方法是否较成熟、成分是否稳定、是否有利于制剂等。但是,这样选择指标忽略了所选成分与新药的安全性及有效性的关系,如此评价工艺,就像要从我们中选一个举重运动员,却用百米速度为考察指标,结果可想而知。表面上“最佳”的工艺实际上却可能造成真正有效成分的丧失。如增强免疫功能的补益药,当选用脂溶性成分为考察指标时,用醇沉法除去多糖的工艺是“合理”的,而多糖是增强免疫的有效成分,除去多糖可能会影响药效。新药是研究出来的,不是评价出来的。审评总是滞后的事后行为。我们正考虑通过某种途径将我们的观点与研制者进行沟通,减少由于工艺优选指标的选择失误带来问题,鼓励研究。
中药复方的工艺合理性评价的指标选择一般有3种情况,(1)采用药效指标与有效成分指标相结合。在有合适的药效指标的情况下,采用药效指标作为工艺路线合理性评价的主要指标,将有利于有效成分的保留。而在具体工艺参数优选时,可用与主要药效密切相关的成分的量作为评价指标。因为生物学指标与化学成分指标的灵敏度不同。(2)采用药效指标或有效成分指标,在一定程度也可以反应提取工艺的合理性。(3)采用指标成分作为评价指标。在现有条件下难以确定复方中的有效成分,也没有合适的药效指标供选择时,我们将慎重对待以指标成分评价工艺合理性的结果。当指标成分与有效成分性质相近时,指标成分的评价有一定意义;当指标成分与有效成分性质相反时,采用指标成分评价反会使有效成分丢失增加。在有效成分不明确时,可以淡化工艺合理性的评价,而将评价的重点放在质量的可控上。如新法规中的传统中药复方制剂。
将工艺的合理性与成分与适应症及药效结合起来进行研究和评价,才能真正做到科学合理。如挥发油是否提取、合煎与分煎等。当然,真正做起来难度较大。需要大量的时间,需要跨学科的知识积累。
二、关于提高审评质量
我们从事的是药品评价工作,提高审评质量是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的集中体现。审评质量的提高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许多同志在这方面已经积累了较好的经验,我只谈谈自己的几点体会。
(1)统一审评尺度有利于审评质量的提高。由于不同审评人员的知识背景,经历及看待问题的角度不同,对于相同的问题,往往有着不同的观点,这是很正常的,但在药物审评过程中需要统一审评尺度,以保证审评的科学公正。如中药注射剂指纹图谱问题,不同的老师有着不同的看法和意见,客观上,指纹图谱研究过程中也出现了这样那样的问题,如何把握对研究过程中问题的要求,我们经过反复讨论,统一思想,提出了中药注射剂的指纹图谱工作分阶段要求的设想,既维护了国家有关技术要求的严肃性,也兼顾了目前研究的具体实际,经过沟通得到了注册司领导的认可。再如,溶出度检查问题。由于中药的特殊性,以前中药新药中几乎没有要求做溶出度检查的,技术要求中也没有相应的要求,开始组内同志的看法也不一致,经过讨论,大家达成了共识,认识到对于有效成分比较清楚的一、二类口服固体制剂(特别对一些在消化液中溶解性较差的成分),增加溶出度检查有其合理性。一方面,当体外溶出度与体内过程相关时,溶出度检查可在一定程度上反应制剂在体内的吸收利用情况;另一方面,通过溶出度检查可以控制每批产品质量的相对稳定。通过统一共性问题的审评尺度,使审评质量有所提高。
(2)充分发挥专业审评会的作用,集思广益,解决审评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近年来,由于二类中药新药数量明显增加,研制单位的水平参差不齐,加上中药有着自身的特点,常常在审评中会遇到一些疑难问题,一个人的认识往往有一定的局限性,经过充分讨论,听取大家的意见,特别是经验丰富的老同志的意见,有利于正确处理疑难问题。集中大家的智慧,也有利于提高审评质量。
(3)分析问题寻找规律,把握不同新药的审评要点。如对于一、二类新药,可重点把握质量标准的可控性;对于仿制药,可重点把握原标准是否明确、工艺、日服生药量是否相同;申请临床研究的品种,可重点评价其工艺的合理性,而质量标准的缺陷可在临床研究期间完善;申请生产的品种,可重点评价质量标准是否基本符合要求,含量限度是否合适。我曾统计了去年至今年的200个申请临床研究品种的初报资料审评情况,对具体补充通知的药学内容也进行了分类统计,初步找到了一些规律。这些基础工作可能会有利于今后更好地把握审评重点,也有利于以后有针对性地给申报单位培训,提高申报单位的研制水平。
以上是我一点粗浅的体会和不成熟的想法,希望有机会与业内同行进一步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