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3月4日电(徐寿松、王军)一纸奖状或是一座奖杯就打发发明人的情形在上海结束了。今后,发明人可在知识产权技术转让收益纳税后,提取不低于50%的报酬,个人拿“大头”,单位得“小头”。
此前,上海曾出现连发明人获得的奖杯都归单位所有的情况,至于知识产权带来的收益,几乎全归企业所有,发明人大多只获得精神褒奖。而日前出台的上海市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明确规定,除对重大发明的个人给予一次性奖励外,知识产权收益由发明人及其所在单位共同分享,且发明人可获得技术转让收益的一半以上。
这只是眼下上海实施知识产权、标准化和商标品牌三大战略,培育企业创造力和竞争力的举措之一。上海市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乐景鹏说,从今年开始,上海开创性地将培育知识产权与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结合起来,改变过去工程一竣工,技术资料就束之高阁的现象,争取留下一座工程,创出多项知识产权。
同时,上海大力推进“知识产权企业示范工程”,每年新创建20家左右的“知识产权示范企业”,5年内催生100家知识产权申请、运用、实施和保护的示范企业,借此实现企业专利申请量每年递增15%。政府还设立专项资金,为企业购买专利申请、代理、维护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