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科技专项的产业化重任谁来承担?中国未来的支柱产业谁来引领?高新技术的产业化不能没有民营企业参与,但民营企业有没有能力消化这样的大项目?在昨天召开的全国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工作研讨会上,科技部副部长马颂德向自己,也是向代表发问。
马颂德说,“十五”之前,重大项目不多。从“十五”开始,重大项目跃升为占总数的55%%。尤其是投入成倍增加的,将“863”和“科技攻关”凝聚在一起的12个重大科技专项,它既是我国国力增强,已有条件做重大项目的表现,也是国家希望科技工作为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良苦用心的反映,因为这都是些对经济发展有突破性推动作用的关键技术。现在已进入“十五”的第四个年头,重大科技专项的产业化工作谁来做?我们目前的产业化能力和重大科技专项的发展目标是否匹配?我不能不提出这个问题和大家一起思考讨论。
马颂德说,改革开放前,我国高新技术的产业化基本上是先引进技术,然后国家投资建工厂,建生产线,最后将其交给承担生产任务的国有企业。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这种计划经济的老路不能再走。我们希望走一条自主创新,逐步发展,像雪球一样越滚越大的高新技术产业化的路子。搞高新开发区,建大学科技园,发展孵化器都是为了实现这个目标。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国有垄断支柱产业的态势已发生变化。当国有逐步从某些行业退出后,承担重大科技项目的产业化重任是不是民营企业的机遇?这里存在几个问题。一是让民营科技企业开发一个软件,办一个一二百人的小公司没什么问题,可是却难以成为支柱产业,必须有大的投入。中国的民营企业目前还很弱小,缺乏抗大风险的能力。有些项目即使我们看好,可民营资本仍然不敢往里投。二是企业自己的研发机构目前还没有能力判断和吸收科研机构不太完善的成果。而有些院校和院所靠国家投入取得的成果,在企业要介入时,狮子大开口,要价极高,宁肯自己小打小闹,也要把企业拒之于门外。
马颂德认为:政府在科研项目的研发和中试上已投入了很多经费,产业化不能只靠政府继续往里投钱。要考虑建立风险共担机制,创造条件和环境,调动民营企业和地方资金参与的积极性。重大项目的产业化之路到底该怎样走?这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解决的问题,但我们却不能不考虑,并且一定要重视。
科技部高新司司长李健说,发达国家一些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做法值得我们借鉴。如德国企业参与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自己必须掏钱,国家最多支持50%%,成果归企业所有。但在三年内必须转化,否则国家无条件收回。而且国家只支持企业联盟,不支持单个企业。这些经验,很值得为我们所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