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从昨天起,药店开始按照新《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具有能够配备满足当地消费者所需药品的能力,并能保证24小时供应”的要求销售药品。记者在昨天采访中了解到,京城绝大多数药店都具备24小时售药的能力。
昨天记者从京城多家药店了解到,从昨天起,大多数药店都可以保证24小时售药。据金象大药房有关人士介绍,全市130多家连锁店都可以保证24小时售药,在西城区的20多家还是24小时开门营业,可以随时提供8000种左右的药品。
据市药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全市有注册药店1400多家,绝大部分都具备24小时售药的能力。这位负责人表示,这一要求并不意味着药店必须24小时开门营业,只是要求药店随时具备供应药品的能力,如要有一定量的库存等。是否24小时营业,还要根据药店所处的具体位置等因素来决定。今后新开药店,必须具备24小时供应药品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