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获悉,广东省已针对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收受红包、回扣的不正之风出台了严厉的责任追究办法。按照这一办法,收受红包、回扣一万元以上的医生将给予行政撤职或开除处分。
该办法规定,医生收取红包、回扣,从不满1000元起便会受到从行政警告到记过、降级或撤职的处分;收取1万元以上的,更要行政撤职或开除处分。同时,医院还将按红包、回扣数额的2倍以上扣发奖金或补贴,并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暂停涉案医生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延迟其申报技术职称资格年限,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将红包、回扣集体私分的,根据个人所得数额和所起作用分别处理,而介绍或代为赠送红包、回扣的,也按收受红包、回扣处理。
下属索要、收受红包、回扣的,直接主管人员和责任人员亦要受到行政警告、记过甚至行政降级或撤职的处分。领导干部收受红包、回扣更要从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