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昨天公布《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行业作风建设的意见》。今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如有借开指定药品收取提成的行为,将被吊销行医执照或免除主要负责人职务。
针对目前医疗卫生行业的行风建设存在的问题,《意见》要求建立医疗机构和人员执业行为的日常监管制度,对医疗服务质量、医疗收费价格、医生开方用药、开单检查等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并向社会进行通报和公示。其中,让社会极为关注的医疗界“红包”和提成问题,有了前所未有的严厉处罚:严重者将被逐出医生队伍———吊销执业证书或免除主要负责人职务;内部科室取消与医务人员收入分配直接挂钩的经济承包办法,不准设立小金库。
《意见》还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在签订药品、器械材料等购销合同时,应明确要求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其营销人员不得以回扣、提成等不正当手段促销,违反约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应予以曝光,并断绝与其经济往来。
企业如果给回扣和提成将得到如下惩处:在系统内通报或公布有关企业的违法违规情况,商请有关单位取消该企业两年内参加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投标资格,并提请有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