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昨天向媒体通报
卫生部出台《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于昨天向媒体通报。此《方案》出台的目的是为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非法行医,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据介绍,此次整治的重点是非法行医和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出租科室”、“外包科室”。如未取得合法《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包括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执业活动的;通过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使用过期、失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使用伪造、涂改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存在“坐堂行医”行为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执业活动的,包括诊疗活动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的,变更执业地点、变更主要负责人、变更名称未做变更登记的。医疗机构将本单位的科室、门诊部、业务用房租借或承包给社会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活动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出租科室”、“外包科室”从事医疗活动的。外地医务人员来本行政区域内从事医疗活动,未对其执业证书变更登记的。医疗卫生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未经批准或备案擅自开展“义诊”的。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分为清理整顿、整改督察和总结验收三个阶段。卫生部要求通过本次专项整治,对现有的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顿,净化医疗服务市场;以专项整治为契机,逐步完善对医疗行业监管的有效模式和方法,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方案》提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要求和部署,根据发证范围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本级管辖范围认真开展自查工作,通过执法检查发现本区域内存在的主要问题,坚决取缔非法行医。要重点查处大案要案,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公安、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