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公众可随时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sfda.gov.cn),查看媒体上发布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广告内容是否与国家审查批准的广告内容相符,一旦发现问题可向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
这些内容包括,广告的内容、类别、有效期和批准文号,广告主的名称、地址和邮政编码,药品生产批准文号或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号,产品的通用名称、商标名称和分类等。
北京市药监局公布一季度违规广告
根据北京市医疗器械广告监测网的最新监测,今年第一季度北京市部分媒体发布的违规医疗器械广告共78份,共涉及医疗器械产品10个。这是记者昨天从市药监局获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