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科技中介业的发展处于初级阶段,科技中介的法规建设、运行与管理机制、道德规范建设以及从业人员队伍建设等方面,存在不少问题,少数单位和个人不能严格自律,或者根本不具备从事科技中介的素质与资格,他们法制观念淡薄,道德缺失,在科技中介活动中惟利是图,做了一些错事,造成了不良影响。例如,编造和传播虚假科技成果信息与技术需求信息,兜售伪劣技术、有害技术和制造伪劣产品的技术;夸大技术先进性和经济回报率,隐瞒技术缺陷、技术风险和投资风险;言而无信,不负责任,签订虚假合同或无效合同,或者不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随意悔约违约,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背离客观公正的原则,在技术交易中偏袒一方,损害它方利益,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尊重同行,随意贬低他人,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以不正当手段排挤或取代他人,给技术交易活动带来混乱。
近日,国内首期高级技术经理人培训班,出现了技术经纪人争先恐后的报名场面,为我国技术中介机构人才的素质状态作了佐证。在人们的印象中,技术经纪人只是个“红娘”,搭上线就算完成任务。对此看法,北京中科前方生物技术研究所所长蒋佃水并不认同。他认为:“经纪人不是一个简单的牵线搭桥,如果这样的话,谁都可以做技术经纪人。之所以说技术经纪人才在我国奇缺,是因为技术经纪人既要求懂技术,也要求懂经营,还要懂金融等等,应该是一种‘高精尖’的全才,但是,这种人现在太少了。”
蒋佃水认为,和任何工作一样,“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今后需着力加强对技术经纪人才的培养,形成合适的人才梯队和合理的人才结构。因为技术经纪人是人才密集、知识密集、智力密集的特殊工作,其政策性和业务性质对人员素质和人才结构有极高的要求。目前我国在加强这方面培训的同时,还应加强各种人才的有效组合。一个技术经纪机构应该吸纳所需要的各种人才,大家合力工作,才可以达到效果。
事实上,人才数量少只是目前我国科技中介发展中的一个问题。据了解,一些科技中介机构虽从政府部门分离出来,但运行方式上遗留着行政机关的烙印,机制不活、人浮于事,相当一部分科技中介机构的服务水平、质量和人员素质偏低。一些机构缺乏清晰的业务定位和核心竞争力,专业化水平低,无法满足客户的综合要求;多数科技中介机构尚未创出品牌,没有形成专业化分工和网络化协作的服务体系。如此等等,都在不同程度上制约着我国技术市场的健康发展。
“要改变这些现状,培训班必不可少。”据科技部技术市场管理促进中心主任张序国介绍,经过近20年的发展,我国技术市场建设取得巨大进步,2002年实现技术合同成交额8000亿元,是1990年的10倍以上。但从北京的情况看,其2001年和2002年的技术市场合同交易额虽然占到全国的1/4,但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他认为,尽快提高科技中介从业人员的水平和素质,已成为我国科技中介“强身健体”的当务之急。
“为”的提升:有序竞争
有为才有位,科技中介机构要做的事情排成队,可谓“路漫漫其修远兮”。
有序竞争的市场经济以及健全的法制。激烈有序的市场竞争是企业追求技术创新的动力。没有有序的市场竞争,就不会有活跃的企业技术创新,没有活跃的企业技术创新,就不会有对科技中介的旺盛需求。有序竞争的市场经济是科技中介持续发展的先决条件。发达国家以及像韩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正是在市场发育日趋完善、市场竞争加剧的过程中,企业的技术创新才蓬勃发展起来,并逐渐成为国家研究开发的主体。行业垄断、地方保护主义以及假冒伪劣产品肆虐等市场竞争的无序化会大大挫伤企业技术创新的热情和动力,削弱企业应用新技术的压力或动力,造成市场对科技中介的有效需求明显不足。
市场经济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法制经济,靠法律、法规来规范市场秩序。美国、德国等国家长期以来制定的一系列政策、法律和法规,给科技中介奠定了稳固坚实的制度环境基础。这些政策法规包括关于知识产权的法案、反垄断法、破产法、劳工法、资本市场规范法以及研究开发和技术转让政策等。政府制定反垄断法,保证企业有一个公平竞争的“竞技场”;制定资本市场规范法,保证风险投资者等的权益得到维护;制定知识产权保护法规,保证创新者和技术购买者能有收回投资和获取合理垄断利润的时间。所有一切法规都不能只落实到书面上,必须得到切实有效地执行。
企业、大学和研究机构的创新能力和意识。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科技中介流的大小取决于技术成果生产方的供给量,以及需求方的需求量。如果技术成果生产量效,科技中介流量自然也小。反之,如果技术成果生产量很充分,但需求方不具备相应的需要量,科技中介服务也会因缺乏用户而难以开展。因此说,作为成果生产者的大学和研究机构以及作为需求者的企业在技术创新方面的表现和态度直接影响着科技中介市场的发育。从各国的情况看,制约科技中介发展的创新流障碍通常并不是大学和研究机构产出不够,而是源自于创新需求方――企业技术需求低。在相当多的国家,政府将大部分的注意力集中在对大学和研究机构的研究的支持上,过分看重研究成果增量对生产力发展的自然推动作用。但由于工业界对科技的作用认识不足,企业缺乏追求技术创新的压力和动力,致使科技中介机构很难向企业推介大学和研究机构搞出来的研究成果。
有利的经济社会文化环境。制约技术创新和科技产业发展的一切经济、社会、文化因素都间接地影响科技中介的发展。能否建立起鼓励创新和创业的文化也直接关系到科技中介的生存环境。因为在倡导创业的国家,新创技术公司不断涌现,而新创公司在其成长的过程中要经常求助于咨询公司、孵化器、风险投资公司、技术开发中心等科技中介机构,为他们解决创业中遇到的管理、资金、技术的二次开发等难题。民间的科技中介机构本身就是由创业者根据市场需要创办起来的。没有创业精神的国家,是不会诞生出形形色色的民间科技中介机构的。
中介机构本身良好的信誉和服务质量。良好的信誉和高质量的服务是中介机构生存发展的基础。中介服务作为一个后生市场,其发育必然依托于主市场的完善。在美国、德国等市场经济发达、法制健全完善的国家,科技中介机构受到市场竞争、法律约束和行业自律三方面的共同制约,促使他们必须守信誉、重质量,在规范下运作。与此同时,要加强行业自律的足以。一些发达国家的咨询业发展得很好,他们的咨询业协会在提高咨询人员的职业水平,帮助咨询公司获得工业界、政府的信任以及良好的社会声誉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