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23家知名药品生产企业日前在武汉作出承诺——凡由本公司生产并已销售出厂的药品,一旦发现安全隐患问题,主动联系经销商,尽最大努力在第一时间将该批药品全部召回。
这是在武汉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倡导下作出的承诺。在日前召开的中国(武汉)医药峰会上,西安杨森、山东东阿阿胶等20家企业负责人在倡议书上代表各自企业当场郑重签名,另有3家企业负责人通过电话表示赞同药品企业实施召回制,并作出同样的承诺。
根据倡议书,须召回的药品包括:本生产企业发现新的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本生产企业留样观察,在有效期内发现产品质量不稳定,可能有质量隐患的药品;由于印刷校对等原因,且生产过程未发现,造成产品包装及说明书上“适应症”“使用方法”“禁忌症”等不符合标准的药品;企业认为其他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药品。
此前,在我国市场上对问题药品实施召回的多为国外品牌药企,如2004年10月初,用于治疗风湿性关节炎的王牌药物“万络”,被怀疑有增加服用者患心脏病和中风的几率,被生产厂家默沙东公司(美国)宣布召回。目前,我国现行的药品监管制度中尚无药品召回的相关规定,“药品召回”属于企业自发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