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对罕用药的立法比美国晚17年。不过,在经历最近5年的发展后,欧洲的罕用药物大家庭已经呈现出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
姗姗来迟
在美国实施罕用药物制度17年后,欧洲终于开始推行了这个重视罕见病患者的制度。2000年4月27目,欧洲议会通过了相关议案,为欧洲各国罕用药法规的制定提供了关键性的法律框架。这些法律最终促进了制药企业投入到那些患病人数极少的疾病治疗研究中——毕竟这一领域如果纯粹依靠市场经济法则,其微少的病人数与利润的确很难令制药企业产生兴趣。
目前,欧洲鼓励开发罕用药的主要措施包括免费的科技咨询、欧盟直接评审新药、评审费用减半以及上市后10年的市场独占等。此外,欧洲各国还根据本国实际情况制定了各自的罕用药的资金筹措与援助或税收减免等政策。
欧美差异
欧洲与美国的罕用药政策与法规存在很大的差异。欧洲要求在开发新型罕用药必须能够表现出“显著的效益”,而美国则对罕见病发病率的上限定得更为宽松。
此外,两地在罕用药的财政援助方面也存在着明显的差异。美国为罕用药提供的财政支援明显高于欧洲。此外,美国有着十分完备的税收制度,而欧洲各国的税收体系各不相同,因而在罕用药税收优惠的执行问题上也遗留了大量的问题。
在美国,法律规定罕用药开发能享受到免费的专家科技咨询。但在欧洲,很多企业仍在犹豫是否主动寻求这样的咨询帮助。
成绩单
截至2005年3月,欧盟已经批准了259个罕用药批文。而在2000年4月欧洲罕用医疗产品委员会成立时,当时认为2000~2003年罕用药批文仅会有67个,并以此为基础制定了相关的财政预算。然而,事实上这段时间的批文数量达到了182个。
更值得一提的是,欧洲罕用药发展的高潮才刚刚开始。2004年欧洲罕用药新批文远远超过了2000年,从而创下了一个新的纪录。
截至2005年3月,欧盟已经受理了444件罕用药申请,并对其中的278件给予了肯定的答复。不过,有120件罕用药的申请最终被其申请者主动撤销,9件申请最终被否决,这使得罕用药批复的淘汰率达到了三分之一。
在259个欧洲罕用药批文中,膀胱纤维化与肾细胞癌症是罕用药集中“轰炸”的领域。这两个病症对应的罕用药都达到了10个。此外,神经胶质瘤、多发性脊髓瘤以及胰管癌也是罕用药频频出现的领域。
此外,有53家制药公司得到至少2个欧洲罕用药批文。其中Genzyme公司、诺华公司、Orphan Europe公司与Pharmion公司的罕用药数量都达到了6个,从而成为欧洲罕用药开发的领跑者。Insmed公司、Orfagen公司、辉瑞公司、AGEPS-EPHP公司、凯龙公司、Pharma Mar公司以及PPD Global公司则凭借其4~5个罕用药的成绩紧随其后。
在259个欧洲罕用药批文中,18个批文最终以欧洲集中审评的方式如愿上市,其中诺华公司产品格列卫获得了2个罕见病适应证。
此外,鉴于罕见病药物上市前的临床研究病人招募工作难度较大,18项上市批文中有13项以一种“例外”的方式上市,即可以上市在先,然后制药公司在药品上市后向药政部门补充临床数据以证明其先前所声称的安全性与疗效。
因此,到目前为止,辉瑞公司的Somavert、Pierre Fabre公司的Busilvex,、Axcan公司的PhotoBarr、Lipomed公司的Litak以及Orphan Europe公司的Pedea是仅有的几个按标准流程在欧洲上市的罕用药。
罕用药之星
1.诺华公司-格列卫
诺华公司在欧洲已经获得了6个罕用药批文,其中格列卫挟其2个主要适应证及其优异的销售业绩成为“星中之星”。
格列卫的2个适应证分别为慢性髓样白血病与恶性胃肠道间质瘤。2003年上半年,格列卫因这2项适应证在欧洲与美国都被批准为一线治疗用药,从而一举成为诺华公司第二大畅销药物。
格列卫2004年第四季度的销售额达到了4.66亿美元,比2003年同期大幅增长了40%。此外,诺华公司推出了一项可使病人减免药费的“格列卫病人援助计划”。目前,该计划的受惠病人数量已经超过了4000人,格列卫的销售业绩也一再突破人们的预测——2004年格列卫的全球销售额猛增45%,达到16亿美元。
2.Actelion公司-Tracleer
Tracleer(bosentan)是Actelion公司在欧洲的主要罕用药物,目前已经被批准用于肺动脉高压。这一产品同时也在参与另一个罕见病系统性硬化病的治疗研究。
自2001年上市以来,Tracleer已迅速占据了相当可观的市场份额。与葛兰素史克公司推出的竞争产品Flolan相比,Tracleer具有突出的竞争优势:Tracleer是第一个治疗肺动脉高压的口服药物,而Flolan必须依靠导管输入;Flolan每年医药费用高达10万美元,而Tracleer仅需2.8万美元。由此,Tracleer很快成了这一领域的首选药物。
如今,Tracleer已经行销于全球各地的18个国家,基本覆盖了全球的主要医药市场地区。2004年第四季度,Tracleer的销售收入达到了1.238亿瑞士法朗,而2003年同期的销售额仅为9140万瑞士法朗。
预计自2006年开始,Tracleer的年销售收入最高能达到3亿~6亿美元左右。不过,如果Tracleer的适应证能扩大到内皮组织癌症或纤维化领域,那么其年销售峰值还将增加。此外,Tracleer治疗急性心力衰竭的临床研究也进入了最后阶段,这些都将可能成为这个产品未来销售的助推剂。
3.Genzyme公司-Aldurazyme
Genzyme公司在欧洲上市了2个罕用药,分别是治疗法布里病的Fabrazyme和1型黏多糖贮积病的Aldurazyme。
此外,在治疗B型尼曼匹克症、需要螯合治疗的慢性铁过度负荷症、系统性硬皮病以及2型糖原过多症等罕见病方面,Genzyme公司也有一定建树。
Aldurazyme由Genzyme公司与BioMarin公司合作开发销售,于2003年成功地同时在欧洲和美国上市。2004年最后一季度,Aldurazyme在治疗1型黏多糖贮积病方面的销售收入从2003年同期的670万美元上升至1600万美元。整个2004年度Aldurazyme的销售收入更是迅速增长270%,达到4260万美元。
罕用药上市策略
虽然罕用药的目标病人相对要少得多,但罕用药并不是不能创造销售神话的冷门产品。目前,全球最畅销的罕用药物当属安进公司的Epogen,其2004年销售额高达26亿美元。此外,全球还有9个重磅炸弹级的罕用药物2004年销售额突破10亿美元大关。
自从欧洲立法促进罕用药发展之后,各大制药公司与生物技术公司争先恐后地投入到罕见病的治疗用药开发中。即使是诺华公司这样的制药巨头,也充分利用了法规对罕用药的鼓励政策而快速开发了数个支柱产品。
随着格列卫适应证的一再增加,格列卫将很快不再符合罕用药的定义,但格列卫目前适应证的10年市场独占期仍能得到保护。开发罕用药如今成了制药公司产品上市的一种策略——产品上市之初首先作为一个治疗如卵巢癌、多发性骨髓瘤或肾细胞癌症的罕用药,然后再扩大适应证。如此,一方面能享受到政策法规对罕用药的种种优惠措施,另一方面还能在上市之初避开市场上已有的强势竞争产品的挑战。
像Genzyme公司这样的大型生物技术企业已经在罕用药领域建立了完整的产品与研发线。由于罕用药的目标病人相当有限,加上法律规定的独占权限制,生物技术界的专业罕用药开发公司的数目也是十分有限的。不过,罕用药高昂的价格加上病人利益团体对罕见病患者的特别关爱,企业一般都能从罕用药中获得丰厚的回报。
罕用药制度同样是小型生物技术企业的一顶保护伞。比如Actelion公司,通过对罕用药的开发以及法律对罕用药市场独占权的保护,Actelion公司已经站稳了脚跟,安然度过了创业期并已经初具规模。
在美国,立法以促进罕用药发展是上世纪最后十几年美国生物技术制药公司快速兴起的一个重要因素。如今,这一情形在欧洲重现。欧洲罕用药的未来何去何从?毫无疑问,能把握机遇的公司将会最后胜出。
罕用药
一般而言,罕用药是用于罕见疾病的诊断、预防及治疗,而罕见疾病被定义为发病率不超过万分之五的疾病。此外,罕用药所针对的治疗领域通常缺乏理想的治疗用药,或者是某种罕用药能为其针对的病人带来比过去更为显著的疗效。
1983年1月,美国通过了全球第一部《罕用药物法》,作为美国基础药物管理法律《联邦食品药品化妆品法》的补充。《罕用药物法》授予每一种罕见病(美国病人总人数少于20万人)治疗用药批准上市后7.5年的市场独占权,同时对其上市前的临床研究给予税收减免的优惠。自从美国为罕用药立法之后,截至2005年3月,美国罕用治疗用品发展办公室已经确认了1432个治疗产品为罕用药。
10年后,药物安全与研究组织启动了一项计划旨在推动日本境内的罕用药物研发工作。在日本,罕用药被定义为严重罕见病的治疗药物,其病人总数在日本不超过5万人。
澳大利亚的罕用药制度成立于1997年11日,罕用药制度的目标主要在于确保各种各样的罕见病能有药可治,同时允许澳大利亚药政部门能充分利用来自美国FDA的新药审评信息帮助自身的新药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