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年初以来,国家一系列支持资本市场发展的“组合拳”次第出击,继降低印花税和允许保险资金直接投资股市后,2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和中国证监会三部委联合出台了《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并表示将尽快启动试点。办法规定,“银行系”基金公司既可以募集和管理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投资固定收益类证券,也可以募集和管理其他类型的基金。
此利好消息一出,2月21日,股市迎来强势反弹,蓝筹股呈现整体活跃趋势,走势最为强劲的是金融股,该板块所有个股纷纷走强。
“银行系”基金公司一经面世,将成为资本市场上一支实力很强的机构投资者力量。有专家预计,“银行系”基金管理公司成立后,将大大加快储蓄向投资的转化进程。截至今年1月末,我国人民币居民储蓄存款余额12.22万亿元,这些 巨额储蓄将是“银行系”基金极具潜力的资金来源。最近两三年基金业资产规模几乎以年均翻一番的速度增长,如果“银行系”基金公司成立后2--3年内基金业仍保持这一增长速度,那么从2005年到2007年,我国基金业总资产规模将达到5000亿元至2万亿元左右。
“银行系”基金公司的产生对我国基金业的影响是巨大的。一方面,允许银行设基金公司,是我国基金业发展壮大的必然选择。从国际经验和我国基金业数年的实践看,基金公司之间的竞争除了体现在基金业绩和品牌方面的激烈竞争外,更深层次的体现于对资金和客户资源的争夺。我国基金公司缺乏宝贵的客户资源,在基金业竞争逐渐展开的情况下,没有大型金融集团支持的基金公司将很难在竞争中胜出。允许银行设立基金公司可以改变基金公司的股权结构,利用银行的优势来促进基金业迅速成长,使基金管理公司真正成为稳定资本市场发展的中坚力量。
有证券分析师认为,“银行系”资金进入股市,对于长期陷入“熊市”的股市将起到激活作用,投资者对市场的信心将得到提升,而股市的融资功能也将逐 渐得到恢复。具体到医药行业而言,那些渴盼通过上市实现融资或者通过再融资(增发新股、实施可赚债)解决资金难题的企业(譬如期盼实现增发新股的白云山A和东盛科技)将获得更多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