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医师协会药物经济学评价专家组第一次会议在京召开,这标志着在经过了近5个月的筹备后,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委托中国医师协会开展的“《国家基本药物》药物经济学评价标准研究课题”正式启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基本药物处处长程刚在本次会议中指出,在世界范围内,医疗资源不足与医疗资源过度利用现象并存,而控制费用、降低成本、确保基本医疗、提高人们对药品需求的可及性,已经引起各国政府的高度重视。许多国家已经丰富了药品管理的内涵,在药品安全性、有效性的基础上,增加了第三管理要素———药物经济学评价,以节约医疗资源,减轻消费者的负担。
程刚强调,药物经济学评价不是单一的、孤立的评价,而是建立在药理作用和临床疗效可比性基础之上的评价。国家基本药物遴选工作对药物经济学评价的要求是力求评价结论的可比性(同一病症项下的评价对象、方法、指标及指标的界定标准以及相同诊疗目标所应用的诊疗方案力求一致)、确保评价结论的可信度、确保评价方法可操作、确保评价结论可验证。制订药物经济学评价准则的原则是先易后难、逐步探索、分步实施、不断完善。
中国医师协会常务副会长杨镜向与会者介绍了该协会在此项研究工作中的主要任务:组织相关研究机构、专家团队、临床各专业学科、协会医师和制药企业,协助主管部门制订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药物经济学评价方法、评价指标、指标界定标准;建立一套可操作的技术服务规范,其中包括药物经济学评价模型、评价数据综合判据模型、评价工作计量原模型、评价的过度参数、评价软件操作系统和评价结论的生成系统等;建立药物经济学评价基础数据库,其中包括基础资料数据库、关联资料数据库、典型案例分析信息库和药物经济学评价档案库。
杨镜指出,药物经济学评价工作涉及许多临床指标和判据标准的界定,整个评价工作的实施在临床,因此,临床医师是开展药物学评价经济工作的主要力量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