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是个“闷雷”的日子:“从1994年开始的11年医改失败了!”追查这个“闷雷”是出自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还是葛延风(社会发展研究部副部长)个人,已经没有意义了。而对医改为什么失败、失败在哪里、失败之后应当如何办等问题的思考显然更有现实意义。
改革涉及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目的是为了增进公共利益或者改善公共服务,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同时也是对既有利益分配格局的调整,因此必然需要作为改革后果承担者的老百姓参与。但在实践中,作为改革结果承担者的群众却往往成为被忽视的沉默者,消极地等待着改革所带给他们的命运改变。
笔者不怀疑规则与制度实际所发生的变化,也不怀疑改革者的善意与辛勤,但不要忘了,改革制度只是一种手段与桥梁,要通过改革制度来约束一部分人,从而促进公共利益最大化,并使得改革中的利益能够尽可能公平地由改革后果的承担者来分享。
一些地方的医疗制度改革方法过于简单,让医院改成了企业,政府甩掉了包袱,患者成了消费者,而且是充当“冤大头”的消费者。笔者认为这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市场化,真正的市场化也未必会导致医改失败,因为市场的理论基础在于经济上的自由放任与政府责任上的“小政府”理念。
医改不成功的原因在于漠视了普通百姓的权利,出现了“房子只给富豪盖”的偏差。改革在带来巨大好处的同时,也带来了某些人对改革的迷信,这种迷信实质上是一种非改革,而其内容却是改革神话与市场神话。由于忽视了改革的操作性、实践性与技术性,从而使“要改革”的意见性宣泄掩盖了“如何改”的务实性操作,最终使得本应审慎的改革成为一种莽撞的试错。医改成功了,受益的是“城里人”,失败了叫苦的还是“城里人”,却少有人想起“乡下人”。不是他们没有承担医疗失败之痛,不是他们不想享有他们本应享有的医疗服务,而是没有话语权,他们的痛苦很少有人能体会到,他们的心声很少有人聆听,他们更没有资源分配权,无论医疗改革成功还是失败,都好像与他们毫无关系,尽管他们是改革失败之痛更占多数的承担者。老百姓需要知情权,需要话语权,只有在医改中注重民意,类似的改革失败才不会重演。
笔者同意这样的观点,正是政府任“医疗卫生服务”简单地市场化,才出现种种“市场失灵”现象,这不能不说是相关部门的失职。因为即使在完全市场经济国家,医疗、教育等公共行业都受到政府的重点控制。我们必须清楚,无论在任何时候,医疗改革都是为了让病人看得起病,看得好病,重视金钱不能胜过重视生命。只有让病人得到最大的实惠,让医院与医生得到最大的肯定,让社会利益得到最大的体现,这才是真正的医改成功。(作者:戴立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