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医保目录》是借鉴国外经验,伴随着医疗保险体制的发展而建立起来的,至今已走过5个年头。
缘起WHO
2000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简称《医保目录》)诞生,标志着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配套措施的正式启动。2004年9月,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布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2004年)》,较2000年版本不同的是,新目录增加了“工伤保险”这项。在这次2000年以来的第一次《医保目录》调整中,714种药品入选了最新版的《医保目录》,其中中药增加408种,增幅达98%,西药新增加306种,增幅达42%。
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的胡善联教授向记者介绍:“1979年WHO提出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目的是保障人们的基本健康权,主要针对的是发展中国家。WHO制定了一个指导目录,各个国家可在此基础上做出调整。80年代,我国出台的公费劳保用药目录,就是在这个基础上制定的。它有利于用药管理的规范,并满足各地的基本需求。此后,就有了1999年的《城镇职工医保用药范围管理暂行办法》,为2000年出台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打下了基础。目前我国《医保目录》中的药品数目已经大大超过《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有近2000种,比其他发展中国家的药品目录水平高得多,所以很多的国外企业都想让自己的产品进入中国的《医保目录》。”
政府定价影响深远
艾力彼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总裁、中山大学岭南医药卫生经济管理研究所副所长庄一强认为,《医保目录》的存在和调整引发了众多药企的公关行为和机会,增加了药品流通成本,而这些成本最终还是转嫁给了病人。对于制药企业来说,尽管明知产品进入《医保目录》后将面临国家限价的压力,但首要的工作之一仍是想方设法使自己的产品进入《医保目录》,因为进了《医保目录》的产品销售量才有了保障。即使是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产品能否进入招标范围的依据之一也是看有否进入《医保目录》,这种挂钩的做法无疑又促使企业加重医保品种的含金量。这里最明显的一个例子就是,每届的全国药品交易会上,招商受欢迎的品种十之七八都是医保品种。
抑制医疗费用猛增?
关于《医保目录》对控制医疗费用所起的作用,庄一强认为不能盲目下结论。制定《医保目录》的初衷主要是为了控制医药费用的过快增长,但从《医保目录》颁布后的实际情况来看,每年的医药费用增长率(大约在13%)都高于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率(大约是9%),不能据此就轻易给《医保目录》下结论。医药费用的过快增长是个牵扯着千丝万缕的复杂问题,而作为改革措施一个组成部分的《医保目录》出台也仅仅五年时间,亟待发展完善。
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执行会长于明德先生则是另一番见解。他认为《医保目录》的确在医疗保险制度的建设过程中发挥了不小的作用,保障了人民群众用药的可及性。医保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都要求备齐医保用药,保障了药品的品种供应。从医生这个角度来说,《医保目录》对医生也有指导作用,指导医生优先开具目录中的药品,控制药品费用的作用更强了。过去目录收纳的品种较少,2004年目录中的品种增多了,给患者提供的选择也更多了。
我国公立医院自从2000年前后开始对医疗费用的增长实行总量控制,这其中《医保目录》发挥了很大作用,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上海某著名三甲医院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对于他们这样的公立三甲医院,医药费用的控制一直使他们感到困惑。因为病人到大医院看病就是冲着医院的品牌来的,认定在大医院要好好治病,多开药、开好药,所以病人多、处方大,导致院方对控制总费用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据了解,这种情况在三级大医院并非个别现象。
下一步
从2004年开始,《医保目录》今后将两年进行一次修订、完善。《医保目录》未来发展的方向如何?于明德先生告诉记者,现在《医保目录》品种的选择受到药品价格,定价因素的影响较大,其实,一些价格相对较高的新特药及质优价高的药品也可以适当入选《医保目录》,对于这类新特药品和高价药品实行给付标准管理,目的是使《医保目录》适度扩容,让病人拥有更多的自主选择权。
据了解,医保用药给付标准管理是国外已经实施的一种经验,例如治疗发热,划定一个报效额度,对于廉价的扑热息痛可以全额报销,对百服咛等品牌药可以只报销30%~40%,这样既不加重医疗总支出负担的同时又扩大了病人选择用药的范围。从另一个侧面讲,还有利于鼓励制药企业研发新药。
尴尬:一边是销量,一边是限价
进入《医保目录》,企业的目的是为了获取更多利润,这是市场经济的规则所决定的;但《医保目录》从诞生之日起,就担负着广大民众合理有效低价用药的使命。如此,就存在着一个悖论,企业通过《医保目录》扩大市场获取丰厚利润与患者通过《医保目录》购得经济上能承受且疗效可靠的药品之间存在矛盾。这样一个悖论在几次国家发改委降价令的欲语还休中演化到了极点,也促成了企业在对待《医保目录》时的尴尬心态。
我国的《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纳入《医保目录》的药品应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从2005年8月1日起,《医保目录》中的非处方药定价权下放到地方,由各省自主定价。在此前,《医保目录》中的甲类药品实行的是国家统一定价,乙类药品则由国家制定一个指导价,地方的定价可在5%的范围内浮动。今年国家发改委公布新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定价药品目录》,品种数量由原来的1500种左右扩大到2400种左右?其中包括《医保目录》确定的2100种报销药品。
有些企业在为药品能够进入《医保目录》而庆幸的同时,也开始为药价的硬性指标带来的利润空间缩小而苦恼。终端销售的扩大伴随的是最高零售价与医院医疗保险金额所带来的局限。所以才有人指出,企业的药品进入《医保目录》并没有可以炫耀之处,利润的最终获得才是最有力的表征。同时也有业内人士认为,强制性的降价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药价虚高的问题,这个问题由体制上的弊端所导致,就应当通过动体制的手术来解决。但是因为药品这一商品的特殊性,完全由市场来支配价格,可能性还是不大的。因此企业进入《医保目录》的复杂心情也就不言而喻。但是,不管怎样,我国的医保制度将渐趋完善,市场所具有的潜力医药企业也心知肚明,《医保目录》不是“保险柜”,但它的存在和作用始终不能小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