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制度是目前世界上应用得相当普遍的一种卫生费用管理模式。国外医疗保险制度历经百余年的发展与演变,已经形成了与各自经济发展和卫生事业相适应的特有模式。但随着医疗技术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各国原有的医疗保险制度也都或多或少地暴露出一些问题。在中国医改正处于思辩之时,研究国外的医疗保险制度及其进行的改革应对中国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德国医疗保险由法定医疗保险和私人医疗保险两大运行系统构成。公民就业后可视其经济收入多少,在法定医疗保险和私人医疗保险之间进行选择,同时也可以在参加法定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参加私人保险所提供的补充医疗保险。在法定和私人保险间进行选择所依据的是个人收入水平,由政府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规定,并适时加以调整。
对符合条件参加法定医疗保险的雇员,其家庭成员?包括未成年子女?可一起享受医疗保险的各种待遇;而私人医疗保险则是缴一人,保一人,多子女雇员要参加私人医疗保险,则费用要贵得多。由此可见,德国法定医疗保险投保人缴纳的保险费主要取决于经济收入,而享受的医疗保险服务则不以缴纳费用的多少而有所不同,这也是他们引以自豪的“高收入帮助低收入,富人帮助穷人,团结互助、社会共济、体现公平”的德国社会医疗保险宗旨。
改革:德国的医疗保险体系保证了每个人都可以看得起医生、吃得起药。但是,要维持这个系统的运转却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这些年,德国的失业率居高不下,再加上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社会进入老龄化,给医疗保险公司带来了不可解脱的矛盾,每年都入不敷出,债台高筑。保险公司不得不提高保险费率。但是保险费率的上涨会直接增加企业的人力成本,削弱企业竞争力。因此,德国国内要求对医疗保险制度进行改革、降低保险费率的呼声越来越高。最后,经过讨价还价,德国开始对医疗保险制度进行改革,据专家估计,改革后,德国医疗保险体系预计每年可减负数十亿欧元,德国的法定医疗保险平均费率可从目前的14.5%下降到13.6%,并稳定若干年。
美国卫生服务制度的私立性质决定了其商业医疗保险模式。许多医疗保险公司都是私营的,有单项保险和综合保险,名目众多,居民自愿参加,政府不干预,也不补贴。60%以上的医疗服务费用开支由居民直接支付,政府仅为特殊人群(退伍军人、老年人、残疾人、低收入者等)提供医疗费用补助。因此,政府的经济负担很轻,但没有全面的国家疾病保险制度。
这种商业保险的特点是:参保自由,灵活多样。有钱买高档的,没钱买低档的,适合多层次需求。美国这种以自由医疗保险为主、按市场法则经营、以赢利为目的的制度,明显体现出贫富差距。因为它往往把需要投保的健康条件差、收入低的居民拒之门外,他们既没有参加医疗保险,也得不到其他医疗补贴,因此这种保险模式公平性较差。同时,医疗费用的上涨导致医疗普及范围受限,医疗质量得不到有效保障。
改革:美国有很多人因为经济拮据交不起或不愿交保险费从而失去医疗保险。而第三方付费制度、医疗资源严重浪费等问题也导致医疗费用的不断上涨。为了解决这些问题,美国历届政府也都试图进行改革,但对于针对浪费现象和第三方付费制度,应该建立怎样一种新的更有约束能力的医疗运行机制,是让市场起作用,还是像西欧国家学习,建立一个国家医疗保险制度呢?美国两党一直辩论不休,而任何一个医疗改革方案的出台也都会引起美国朝野的激烈争论。
英国政府实施的国民卫生服务(National Health Service)体系覆盖了医疗保障的方方面面。其医疗保险资金主要由国家提供,即政府通过税收提供免费服务?覆盖人口的87%?。英国公民无论是劳动者还是非劳动者,无论个人支付能力大小,都可以同样得到免费的全方位医疗服务。
国民卫生服务体系内部,分为提供方与购买方。提供方包括医院和部分医院联合托管组织和制药公司(私有),购买方包括卫生行政当局(即医疗保险机构)和部分全科医生,两者分别掌握总经费的70%和30%。卫生行政当局作为居民健康利益的代表,制订医疗服务的范围、内容、标准及费用水平等,并与购买方签订年度购买计划。全科医生则身兼二职:在初级卫生保健服务系统中,作为服务的提供者,在转诊系统中又作为购买者,代表病人向高层次医院购买专科医疗服务。被保险人可以享受近乎免费的医疗服务和药品。英国也有补充性的商业医疗保险,它们规模不大,在整个医疗保障体系中只起很小的补充作用。
改革:随着英国人口的增加和百姓健康要求的提高,完全依赖国家的“国家卫生服务体系”逐渐不堪重负,弊端慢慢显现。在公有制之下,如此庞大的机构造成了“国家卫生服务体系”内部浪费严重,效率低下,医护人员工作积极性很低。面对这种局面,撒切尔执政时,英国就在尝试引入市场机制,发展一些私人医院,而布莱尔政府也计划增加国家投资,对医疗机构进行改革,但成效不大,于是又建议向该体系引入市场机制,依据治疗患者的数量向医院拨款,建立激励机制。然而,这种新政策也引起了立法者和业内人士的质疑。
从目前的情况看,如果英国不解决“国家卫生服务体系”资金筹集分配和医护人员短缺的问题,矛盾还是很难缓解。
新加坡从1977年起实行面向全体公民的“保健储蓄”医疗保险。“保健储蓄”根据不同年龄确定不同的缴费率。35岁以下为本人工资总额的6%,36~44岁为7%,45岁以上为8%,均由雇主和雇员各承担一半。储蓄账户只限于支付住院费用和少数昂贵的门诊费用,由一家三代(父母、子女、夫妻)共同使用。住院费用是由国家补贴、个人医疗账户支付和个人自付三者承担,而不是全额由个人账户支付。保险储蓄账户虽属个人所有,但有严格的提取限额,超额部分个人自理。住高等级病房,个人自付额相应提高。
1990年,新加坡实施了保健双全计划,即大病计划。它是以保健储蓄为基础,在强调个人责任的同时,又发挥社会共济、风险分担的作用。至此,新加坡形成了自己独特的个人纵向积累与横向统筹共济相结合的医疗保险模式。
改革:近年来,随着医疗费用的上涨,尽管新加坡政府的医疗保险还有雄厚的资金储备,但过去两年来的医疗支出首次超过医疗保费收入。新加坡政府准备改革医疗保险方案,即通过增加月保费的方式减少病人承担的医疗费用支出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