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人民用药安全有效,促进石家庄市医药经济的健康发展,加快药品及医疗器械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近日河北省石家庄市15家药械生产经营企业和5家医疗单位共同向社会发出六项倡议,呼吁广大医药企业,规范守法、诚信经营,努力营造安全健康的市场氛围,打造诚信经营品牌,确保药品及医疗器械安全有效、质量可控,提升医药行业的整体形象。
一、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坚持“诚信兴业”的宗旨,有计划、有组织的开展质量和诚信教育活动。积极参加药品及医疗器械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积极培育和倡导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职业道德,敢于揭露一切造假和欺诈行为,为建立和完善安全信用制度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为社会奉献优质、高效、安全的药品及医疗器械,自觉维护消费者权益不受侵犯。
三、自觉执行与药品及医疗器械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严格把好药品及医疗器械安全质量关。做到不合格的原辅材料不投入生产使用;不合格的药品及医疗器械不出厂、不销售;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质量审核,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四、加强药品及医疗器械包装、标签、运输和贮存的管理。企业生产经营的药品及医疗器械,按照要求使用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的包装材料和方法进行包装和标识,并在符合运输及贮存的条件下运输贮存药品和医疗器械,防止药品质量发生变化,防止医疗器械被污染。
五、加强行业自律,争做依法经营的行业典范。不从非法渠道购进原辅材料;不经营不合格的药品及医疗器械;不向无经营和使用资格的单位和个人出售药品及医疗器械;不买卖、出租、出借或变相出租、出借《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六、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诚信氛围,争做诚信服务的行业典范。在企业内大力普及药品及医疗器械安全知识,努力提高员工质量意识和职业道德修养,坚持顾客至上的原则,认真做好产品售前、售中、售后服务,最大限度的满足顾客的需求,实行并履行质量、服务、信用的承诺,努力塑造诚实守信的企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