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森科制药药品经营分公司向药品招标医院行贿,日前受到罚款10万元的处罚。
据四川省工商局负责人介绍,经成都市工商局调查核实,2003年年底,成都森科制药药品经营分公司为了在某医院的药品招标中中标以及顺利销售药品,采用按药品采购额的5%给医院院长个人暗扣的形式从事商业贿赂。截至查获之日,当事人先后7次由其业务员支付医院院长贿赂款9万元,销售药品480余万元。
成都森科制药药品经营分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据此,成都市工商局近日作出处罚决定,对成都森科制药药品经营分公司处罚款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