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5日上午证实,市一中院判决撤销了专利复审委作出的万艾可(俗名“伟哥”)专利无效决定。万艾可专利所有人美国辉瑞制药公司胜诉。
2004年7月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对辉瑞万艾可作出专利无效的决定,理由是“专利说明书公开不充分”。此决定一经作出,就在业界掀起了轩然大波。随后,17家已完成仿制的中国药企成立联盟,准备投入“伟哥”生产,争抢ED市场蛋糕。
2004年9月28日,辉瑞公司将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告上法庭。
据了解,辉瑞能否最终取得“伟哥”在华专利权,要看被告方专利复审委是否上诉以及北京市高院对此案的终审结果。
据了解,截至今天,专利复审委员会尚未提出上诉。(李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