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6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二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续聘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通过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补充议案:同意将拟发行的短期融资券发行规模调整为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第一期发行规模为3.5亿元人民币,发行时间在2006-2007年内,发行期限为365天。
三、通过关于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丽珠集团)股权分置改革(下称:股改)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以下事项:1、提起丽珠集团股改动议并按送股的方式参加丽珠集团股改,履行股改相关文件所规定的法定承诺。2、因西安东盛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东盛集团)及广州保科力贸易公司(下称:保科力)已将其持有的丽珠集团股权全部转让、托管并质押给公司,同意因东盛集团及保科力为名义持有的法人股所需安排的对价将由公司支付,并且在该等股份完成过户给公司的手续后,与该等股份相关的法定承诺义务由公司承担。3、在丽珠集团股改方案实施后,同意授权管理层在适宜时机以合适价格增持丽珠集团股份,以弥补公司因实施丽珠集团股改对价安排所引起的对丽珠集团控制权的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