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从5月9日至今,南宁市共计查封了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品种11个,共计8万多支。
根据卫生部发出立即清点检查库存和使用的药品,停止购入和使用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包括“亮菌甲素注射液”在内的所有药品的通知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监部门立即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的紧急通知,并要求立刻开始紧急核查控制。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经对15家药品经营企业、16家使用单位销售和使用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就地查封,共计查封药品84089支,其中依法扣押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已经判定为假药的倍他米松磷酸钠注射液310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