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6月13日召开二届四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增加2005年度股东大会议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的提案要求,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将增加如下议案: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及修改公司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二、通过关于以现金补足上海沪郊医药有限公司(下称:沪郊医药)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二届四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沪郊医药的议案》,决定与上海华氏制药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上海沪郊医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其中公司以经营性净资产出资4500万元,占沪郊医药注册资本的90%。鉴于公司在将相关经营性净资产注入沪郊医药时,尚未办妥相关证明文件以及变更手续,故工商登记部门在沪郊医药注册时仅出具了期限至2006年8月23日的临时营业执照。现公司决定将对以经营性净资产出资的方式改为以现金出资4500万元,以补足沪郊医药注册资本。同时,原计划注入的经营性净资产则由沪郊医药以现金出资方式向公司全额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