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印发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管理规定的通知》(国食药监市[2006]379号)。
为加强药品市场监督,规范药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总结《药品质量监督抽验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并广泛听取各地药监部门、药检机构及管理相对人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制定了《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管理规定》。现印发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请遵照执行。
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的《药品质量监督抽验管理规定》(国药监市[2003]63号)自本规定发布之日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