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8月29日召开五届二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同意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黄山天目药业有限公司(下称:黄山天目)的1000万元以内的一系列债务(包括银行借款及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最高额保证;为杭州天达纸业有限公司540万元的银行贷款提供保证式担保。
三、同意对外转让公司持有的上海天目有限公司71.43%的股权。
四、通过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通过黄山天目提交的关于《投资组建黄山天目薄荷药业有限公司》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