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6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20号)和《2006-2007年度广东省中山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现对采购人临床使用的部分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进行公开集中采购。特邀请符合条件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的国产产品生产厂家和进口产品一级代理商或全国总代理参加。不接受经营企业(除进口产品一级代理商外)作为供应商参与本次集中采购。
一、采购主体:
广东省中山市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共30家
二、集中采购范围:(现应采购人要求对以往挂网的目录有所调整,本次集中采购以本公告附件采购目录为准。)
(一)医用耗材:医用高分子及制品、手术室常用医用耗材、透析器及透析管路、麻醉科常用耗材、医用X射线附属设备及部件、心脏起搏器、介入耗材、骨科耗材、人工关节、眼科耗材、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口腔科耗材、消毒剂、脑外科手术耗材、心胸外科手术耗材、消化系统内窥镜诊断治疗部分耗材、内分泌科使用耗材、卫生防疫用品、各种医疗用贴剂、喷剂、水剂以及其他(周边产品);
(二)检验试剂(含病理及生殖遗传试剂):含专机专用试剂;
(三)血站系统常用耗材。
三、采购周期:共12个月。
四、经办机构:广东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五、采购文件发售开始时间: 2006年9月2日。
六、采购文件工本费:150元/本。
七、资格证明文件报送截止时间:2006年9月21日(星期四)17:30时。
八、采购文件发售地点:广东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九、购买采购文件时所需证照:(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3)采购文件序号领取授权书。详见挂网文件:《关于购买2006-2007年广东省中山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文件所需文件的说明》
所有文件必须加盖国内生产企业或进口产品总代理商公章。三份文件合格后才可领取采购序号。
十、报价解密时间:2006年11月3日(星期五)。
附:《采购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