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目药业近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决定将公司1890万股优先股全部转为普通股。
天目药业是沪深两市唯一一家拥有优先股的上市公司。该公司上市前因股本总额偏小,为了符合上市条件,于1993年6月增扩1890万股法人股,该部分股份均为优先股。自1993年8月上市至今,天目药业总股本已由当初的5040万股扩大为1.2亿多股,但优先股数量没有发生变化,始终为1890万股。
优先股与普通股相对应,是在分配公司盈利及剩余资产等方面比普通股享有优先权的股份。其优先权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优先股有固定的股息,不随公司业绩好坏而波动,并可以先于普通股股东领取股息;当公司破产进行财产清算时,优先股股东对公司剩余财产有先于普通股股东的要求权。根据天目药业的《公司章程》,该公司优先股股东每年享有7.65%的可累计优先分红权。以2005年度数据计算,优先股股东可获固定分红占公司当年净利润的近四成。
根据天目药业的股改方案,优先股转为普通股的议案若获得股东大会通过,公司全部优先股将在转为普通股后参加股改,支付对价。(初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