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看到一个消息,非常让人忧心。因为违法宣传,百年老店同仁堂遭到了处罚。消息显示,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2006年第2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汇总中,北京同仁堂公司生产的锁精丸被撤销药品广告批准文号。
本来,宣传的目的是要提高知名度,但不当或违法宣传,则只会损害企业的声誉,就连同仁堂也不例外。尤其是今年,国家对药品、保健品广告进行严格监管以后,一家企业如果再敢“以身试法”,那轻则将会失去消费者的信任,重则多年建立起来的品牌将毁于一旦。
应该说,一家市场化的药企希望通过广告宣传来提升产品的知名度并没有错,但由于国家提出药品和保健品广告中不得宣传疗效,不得出现患者、医生等形象等等要求,使很多药企很难让广告的合法化和产品的充分宣传之间达到充分的平衡,于是,越来越多的药企在做广告时打起了“擦边球”。
现在打开电视,经常看到药品和保健品的广告大多采用可笑的卡通形象,用非常隐晦的语句介绍产品,这样不仅宣传效果得不到保证,更让很多观众对于药品或保健品的用途无法充分了解。
说到这,不禁想起现在热播的一则广告,“不看广告看疗效”,但目前药品广告大都对疗效介绍含糊不清,让观众大呼,我们看不到疗效只能看广告了。其实,多年来,真正让消费者反感的是夸大疗效的药品、保健品广告,而真实的疗效是被欢迎的。听说今后广告管理还将进一步调整,希望到时候观众能看到更为清楚、明白的药品、保健品广告。(肖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