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湾,零售药店被称为药局。在台湾的第二大城市高雄,笔者参观了一家“健康综合药局”。
250平方米的店面里,敞开摆放着药品、保健品、化妆品以及婴幼儿用品,包括奶嘴、奶粉、沐浴露,护肤霜等应有尽有。除了片剂胶囊等剂型的药品,一些常用的针剂也开架陈列。在这里,处方药必须凭医生处方销售,决不能随意出售。台湾药店药品的价格比大陆药店略高,例如10粒一盒的“百服宁”售价是110元新台币,折合人民币27.5元,该药在大陆药店零售价为13.7元人民币;30粒/盒的善存售价255元新台币,折合人民币63.5元;138粒/盒的善存售价是760元新台币,折人民币是190元,价格明显比大陆贵。
但台湾同行告诉笔者,处方药基本没有什么利润,OTC药品的毛利在20%左右。笔者纳闷,处方药无利可图,药店为什么还经营呢?药店老板说,一是每张处方可以收大约80元新台币的配药手续费;二是通过销售处方药可以扩大药局的影响,增加更多的客源和销量。
据笔者观察,从绝对数量到密集程度,台湾药店的分布都远远不及大陆。但台湾药店无论大小,店堂布置得都非常规范。台湾虽然没有大陆那样众多的药店,但竞争仍然很激烈。为了吸引顾客,很多药店都实行了会员制,根据会员购药的频率和金额给予优惠。笔者注意到,台湾药店的店员服务态度很好,对每一位顾客笑脸相迎。销售处方药时,药师除了认真审核处方外,还仔细地介绍药品的服法及注意事项。他们也提供拆零售药服务,几粒药、几颗胶囊的小生意都做。
在台湾,没有药品批发商,药店直接从药厂进药,根据批量、付款条件及信誉,药店可以得到不同的扣率。台湾的药品基本都是当地生产或进口的,日本的产品较多。当地政府对药店的管理很严格,如果卖假劣药品,一经查实,违规者必然面临罚款甚至会被起诉。
台湾实行“全民健康保险”,由企业主和员工各出一部分钱购买保险。病人看病后配药可以在医院,也可去药店。近年来,台湾也在开展“医药分家”的医疗卫生制度改革,但情况不甚理想。有商家抱怨说,医院不会把处方白给药店,药店必须给医院一定的“好处”才能拿到处方。
在台湾,并没有药店开办间距的硬性规定,只要有合格的药师、药生和一定的经营场地,就可以申请开店。在台湾,药师必须是大学毕业,而药生则高中毕业即可,但二者都必须通过考试取得资格。台湾药店员工的月薪一般在3万新台币左右,其中不包括营业提成。(徐富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