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全省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限价竞价阳光采购”已启动,明年元旦起全省医疗机构药品将统一正式启用新价。记者12日从广东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获悉,按照新方案,各地市原来中标的“老药”价格有望只降不升。根据专家测算,全省总体药价最多有望降低两成。而被医生称为“濒临灭绝”的常用廉价老药则将受到免于限价竞价的特别保护,从而“重出江湖”。
《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限价竞价阳光采购实施方案(试行)》和2007年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限价竞价阳光采购公告已在广东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gdmpc.cn)上发布,有关文件的获取可以通过以上网站下载。
凡参加招标的药品,首先要过“限价”门槛。政府定价药品给采购平台的报价不得高于“物价部门最新公布的最高零售价扣除医院顺加差率”后的价格。如果是市场调节价的药品,就根据往年的中标价,则从低到高按照专业公式进行计算以便“划线”,高出限价的药品没有入围资格。入围的同一品规药品需经过三次竞争,才有望入围。方案规定,报价共分三次,每次报价都不得高于上一次报价,每次报价结束后,同竞价组内所有品种最新报价按照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末尾淘汰高价品种,剩余品种进入下一次报价或直接入围。
如果有的药品只有两个厂家报价,有可能会联手抬高价格;也有药厂可能统一不接受测算的价格,但医院又需要这类药品。这时会采取人机对话谈判、面对面谈判,专家和药厂进行“讨价还价”,确定合理价格。所有谈判过程会全部公开,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等各方面监督。
政府定价品种经过“限价竞价”后,如果价格还是高于其原来在该地市的中标价,那么还是得按照原来的中标价来定价。此外,新方案对药品进行了基本划分,廉价普通药品和急救药品、罕见病种用药、管制药品及临床用量小的药品等不需要进入限价竞价环节。通过专家论证,这些质优价廉的药品将搭上“直通车”,直接挂在网上,供医疗机构采购。(任珊珊 陈广泰)